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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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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谎称办理转学“有门路”先后骗取75万元

日期: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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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2版:城事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张帆 通讯员陈玲 张作林)为让孩子转入理想学校,家长们煞费苦心,有的甚至相信可以花钱“走捷径”,却因此被不法分子利用。近日,斗门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转学诈骗案,被告人先后骗取受害人财物75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老梁的女儿沁沁通过高考考入广州某职业学院,但沁沁一心想就读华南师范大学,取得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于是老梁便四处托人打听。2022年5月,老梁经人介绍认识了黄某,黄某谎称其能通过找学校关系、替考、修改学信网信息等,帮助沁沁从目前就读的学校转学至华南师范大学,但要收取费用50万元。老梁爱女心切,遂同意支付费用。后黄某又采用编造短信截图等方式,虚构需要学校领导公关费用,处理分数、考场及修改学籍系统等理由,让老梁再次向其转账25万元。黄某收到老梁的钱后,大部分用于直播平台的赌博游戏。而当老梁询问黄某转学办理情况时,黄某都是回复“在办理”或者“快好了”,沁沁却一直未收到华南师范大学的入学消息。于是,老梁要求黄某退款,黄某则以各种借口推脱,最后拒听电话并将老梁拉黑。

  老梁向公安机关报案后,黄某被抓获归案。2023年5月17日,斗门检察院以黄某犯诈骗罪,向斗门法院提起公诉。

  斗门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结合被告人黄某系初犯,且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认罪认罚等情节,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宣判后,被告人黄某服判未提出上诉。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切勿听信“有门路”买卖学位、办理入学等谣言,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