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马涛)除了工资、薪金所得以外,大家较常接触的收入就是劳务报酬,劳务报酬和工资薪金有什么区别?哪些收入属于劳务报酬?近日,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相关工作人员对此进行了解答。
哪些收入属于劳务报酬?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的有关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劳务报酬包括以下所得: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等。
劳务报酬与工资薪金的区别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第十九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学生参加实习所得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支付学生实习报酬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凡与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签订三年以上期限合作协议的企业,支付给学生实习期间的报酬,准予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具体征管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对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实习生取得的符合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报酬,企业应代扣代缴其相应的个人所得税款。
本通知所称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职教中心)和技工学校;高等院校包括高等职业院校、普通高等院校和全日制成人高等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