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本月赶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金
日期:06-19
本报讯(记者马涛)因每年7月1日起,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将进行调整,有可能因缴费基数下限提高而增加缴费金额。如果上半年补缴,是按照当前标准缴费,如果下半年补缴,会按照新标准缴费。日前,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建议广大灵活就业人员,在2023年6月30日前补缴2022年基本养老保险费。
特别提醒
6月30日前缴费按当前标准缴纳
根据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规定,每年7月1日起,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将可能根据上一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进行调整。2023年7月1日后,灵活就业人员补缴2022年未缴费月度的基本养老保险费,需按照2023社会保险年度的缴费基数最新规定执行,可能因缴费基数下限提高而增加缴费金额。因此,市税务局建议灵活就业人员,在2023年6月30日前缴纳2022年未缴费月度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操作指引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掌上办”全攻略
适用对象:已办理2022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登记的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粤税通”小程序清缴2022年未缴费月度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1.搜索“粤税通”微信小程序,按照系统提示操作进行实名认证登录。
2.登录成功后选择“我的社保”-“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点击“清缴社保费”模块后,进入清缴社保费界面,确认用户基本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3.选择需要清缴的2022年未缴费月度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4.确认相关信息无误后,点击“缴款”选择“三方协议”支付或“微信支付”(若已绑定社保费扣款三方协议的,请选择“三方协议”支付;若未绑定社保费扣款三方协议的,可选择“微信支付”)。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清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