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按照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计提
日期:04-25
□本报记者 马涛
企业党组织是企业的政治核心,关系到企业发展方向的确定和目标任务的落实。那么,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税前扣除是如何规定的?又涉及哪些申报表填报内容呢?为进一步推动企业党建工作的开展,日前,珠海税务整理了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税前扣除政策,供大家在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参考。
一、适用对象
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全资和国有资本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
二、扣除标准
1.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全资和国有资本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
纳入管理费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实际支出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年末如有结余,结转下一年度使用。累计结转超过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2%的,当年不再从管理费用中安排。
2.非公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列支,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三、会计处理
年初按照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计提:
借:管理费用-党组织工作经费;贷:其他应付款-党组织工作经费。
使用时:
借:其他应付款-党组织工作经费;贷:银行存款。
注意事项:准予扣除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必须是企业已实际发生的部分,对账面计提但未实际发生的党组织工作经费不得税前扣除。
四、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写
1.《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第24行次“二十四、党组织工作经费”处填报会计核算费用科目的具体项目金额。
2.《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29行次“(十六)党组织工作经费”处填报纳税人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为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制度发生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及纳税调整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