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22年度广东省省级示范性就业帮扶基地认定工作已启动,符合条件被成功认定的基地将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补。申报受理时间将于5月8日截止。
□本报记者 王芳
问:可申报的对象有哪些?
答:凡在我市依法注册、合法经营,热心社会公益、履行社会责任,主动承担促进就业社会责任,依法、规范用工,积极开发就业岗位招用脱贫人口达到一定数量,并保持其稳定就业一定时间的各类用人单位(不含劳务派遣类公司、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均可申报。
问:认定条件包括哪些?
答:省级示范性就业帮扶基地认定条件包括:一是招用本省脱贫人口或我省对口帮扶地区(广西、贵州、新疆、西藏)脱贫人口超过(含)30人(至申请时在岗)。二是与脱贫人口依法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并连续履行劳动合同满6个月以上,按时支付劳动报酬。三是50%以上的在岗脱贫人口综合收入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近6个月平均)。四是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近三年来未发生拖欠工资、集体停工等重大事件,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未发生严重侵害脱贫人口合法劳动权益的情况。五是近三年内无不良征信和违法行为记录。
问:申报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符合认定条件的用人单位,在申报受理时间前向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提交以下材料(所有材料需提交一式两份):省级示范性就业帮扶基地认定申请表;用人单位招用脱贫人口花名册、劳动合同复印件以及近6个月银行代发工资明细回单;用人单位无不良征信和违法行为承诺书;用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不需复印件,只核验原件)。
收到申报材料后,由市人社部门会同市乡村振兴部门进行审核。经审核、公示等环节后,择优推荐上报至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省级评审。省级示范性就业帮扶基地经认定后,将按规定给予30万元/个一次性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