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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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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申报,个人还要做这些事

日期: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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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3版:帮您问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记者 马涛

  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已经开始,办理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年度汇算有3种办理方式,分别为“自己办”“单位办”和“请人办”。近日,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在网上发布了“单位办”(集中申报)的办理方法。记者获悉,纳税人选择由单位代办年度汇算的,需要在4月30日之前,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确认。

  问:什么是集中申报?

  答:集中申报指纳税人通过任职受雇单位代办年度汇算。任职受雇单位除支付工资薪金的单位外,还包括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主要包括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或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实习生等人的任职受雇单位。

  问:纳税人需要做什么?

  答:1.签订汇算确认表

  纳税人选择由单位代办年度汇算的,需要在4月30日之前,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方式进行确认,电子方式与书面方式有同等法律效力。

  2.补充收入等信息

  完成确认后,需要将除本单位以外的2022年度全部综合所得收入、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如实提供给单位,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纳税人如申请退税,需准确提供本人有效且符合条件的银行卡账户,并及时查看退税进度;如需补缴税款,请按期补缴税款(选择由单位代为补税的,及时与单位结算税款;选择自行缴纳税款的,可以在单位代为申报后自行通过网上税务局缴纳)。

  3.确认申报进度

  纳税人需及时关注单位代为申报情况,如果申报信息有误,及时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