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小小办事窗口 对接港澳民生民需
日期:03-24
粤港澳三地文化同源、人缘相亲、民俗相近,交流密切。特别是改革开放后,大批港澳居民到广东工作生活。为进一步促进三地居民交往交融,解决港澳居民工作、养老的后顾之忧,广东携手港澳社会保障部门开展了系列合作。时至今日,“湾区社保通”建设工作正深入推进,未来“一窗通办三地业务”的图景正在逐步由构想变为现实。
?2005年10月19日——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出台《关于香港、澳门特区居民在我省参加社会保险时个人编码处理办法的通知》,为参加广东社会保险的香港、澳门居民建立个人编码。
?2015年1月6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社会保障基金签订合作备忘录,拉开粤澳社会保障服务合作的序幕。
?2015年6月25日——成立粤澳劳动及社会保障相关事务合作专责小组,商洽珠澳养老保障制度衔接的可行性。
?2019年底——国家《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社部令第41号)和广东省《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港澳台居民养老保险措施的意见》(粤人社规[2019]48号)相继出台,明确了港澳台居民参加各类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或豁免参保的基本规则,标志着在粤工作生活的港澳居民完全享有了与广东居民同等的养老保险权益。
?2021年11月5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社会保障基金签署《关于社会保障服务合作的备忘录》,达成共识于2022年底前实现社保部分高频服务事项线上双向协办。
?2022年9月15日——粤澳合作联席会议在横琴召开,广东、澳门、合作区签署《关于建设“粤澳社保一窗通”(横琴专窗)的备忘录》,推动实现同一个经办大厅提供广东、澳门两个地区的社会保障公共服务。
?2023年3月23日——“粤澳社保一窗通”(横琴专窗)投入使用,目前广东76项社保服务、澳门13项社会保障服务可直接在专窗办理。
目前,澳门社会保障基金已在澳门“一户通”平台业务清单内上线了13个项目,上述项目均可实现在横琴专窗办理,包括:
●在生证明(注:领取澳门养老金、残疾金所需的证明项目)
●养老金
●任意性制度供款(包括启动、缴纳、中止)
●非强制央积金(包括转入、转出、账户概况查询;注:这是澳门双层式社会保障制度的第二层)
●查询社保制度供款
●出生津贴
●结婚津贴
●丧葬津贴
整理:本报记者 肖皓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