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内容:
1 支持符合条件的澳门居民在合作区内金融机构直接开立境内证券市场账户。
2 推动移动电子支付工具在合作区互通使用,有序允许澳门元在合作区作小额支付使用。
3 允许具有澳门等境外执业资格的金融人才,在符合行业监管要求条件下,经备案后在合作区提供服务,其境外从业经历可视同境内从业经历。
4 稳步开展“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不断丰富合作区与澳门居民投资对方金融产品的渠道。
本报讯(记者伍芷莹 肖皓方)2月23日,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近期,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提出30条金融改革创新举措,涵盖民生金融、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现代金融产业发展、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加强金融监管合作等方面,多项支持措施体现“区域独有”和“创新突破”两大特点,推动琴澳两地金融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和金融要素互联互通,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探索金融支持新路径。
在合作区现代金融产业发展总体目标中,《意见》明确列出了该领域对外开放衔接、加快创新落地的“时间表”:到2025年,电子围网系统和跨境金融管理体系基本建立,合作区与澳门金融服务一体化初步实现,助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的现代金融产业集聚发展,在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投融资汇兑便利化、金融业对外开放等方面先行先试;到2035年,电子围网系统和跨境金融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合作区与澳门金融一体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将合作区打造成为我国金融业扩大对外开放的新高地、中国—葡语国家金融服务平台和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的示范区。
在打造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的金融环境方面,“个人跨境交易”“移动支付便利化”“澳门居民在琴信用融资”等亮点突出。其中,支持符合条件的澳门居民在合作区内金融机构直接开立境内证券市场账户,将便利其参与内地证券市场投资,而信用信息共享的进一步强化,则为在合作区生活的澳门居民及琴澳企业发展提供便利;同时,推动移动电子支付工具在合作区互通使用,研究允许合作区内市场主体以澳门元或人民币进行支付,有序允许澳门元在合作区作小额支付使用。
为吸纳更多澳门居民来合作区金融机构就业,《意见》允许具有澳门等境外执业资格的金融人才,在符合行业监管要求条件下,经备案后在合作区提供服务,其境外从业经历可视同境内从业经历。
在促进合作区与澳门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方面,意见提出支持对澳门扩大金融服务领域开放,加强合作区金融市场与澳门、香港离岸金融市场的联动,对标国际标准制定账户规则,优化改造自由贸易账户(FT账户)系统并在合作区建立资金电子围网。此外,还将稳步开展“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不断丰富合作区与澳门居民投资对方金融产品的渠道。
该意见还对现代金融产业发展和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提出更多具体建设性建议和发展方向。值得留意的是,该意见在金融业务、业态、应用场景等方面提出衔接澳门、接轨国际的具体规定之外,同时强调金融监管合作,提出通过机制、技术、法治3个渠道完善风险防控,粤澳联合为各项创新支持举措有序推进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