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查处冒用他人身份证的男子。本报记者 吴长赋 摄
本报讯(记者何进 通讯员刘智耘)一男子因被法院列为失信人员,限制乘坐高铁、飞机,于是他便用他人身份证购买高铁车票乘车来珠海,结果被列车民警当场查出。2月1日,广州铁路警方查获这名冒用他人身份证的男子,并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2月1日14时许,许先生收到一条已购买当日G1301次萍乡北至珠海高铁车票的短信,他十分纳闷,因为自己并未在网上购票,感觉奇怪便拨打铁路12306电话,请求帮助查明原因,铁路工作人员迅速核查,发现确实有购票出行情况,立即将信息通报给值乘该趟列车的列车长和民警。19时30分许,民警在14号车厢06D号座位上发现一名男子,经核对,发现该男子所持的身份证正是许先生的,与其本人身份不符,随后,民警将该名旅客依法传唤并交由珠海站派出所调查处理。
经查,该男子名叫魏某(男,55岁,江西南昌人),于2022年因经济纠纷原因被法院确定为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同年8月,魏某在珠海市某餐厅内捡到一张名为许某(男,58岁,广东佛山人)的身份证,因魏某知道自己为限制高消费人员,无法使用自己的身份证乘坐高铁、飞机,正好该身份证年龄和样貌与自己相仿,于是便产生了侥幸心理,先后4次使用该身份证购买高铁车票乘车,直到当日被铁路公安机关查获。经民警法制教育,魏某对冒用他人身份证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最终,魏某被广州铁路警方处以行政罚款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