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消息,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等六部门5日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深圳市推广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根据 《方案》,在二手房交易中,对于卖方未还清贷款、抵押尚未解除,买方也需要使用贷款购房的情况,买卖双方可选择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