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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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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黄山日报

三纸阄书 见证两百年家业的五世传承

日期: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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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记者 李晓洁

  阄书,是我国传统社会当中用于分家析产的契约凭据,即将家庭财产按类别、优劣、数量合理搭配,均分为数份,由后辈抓阄确定继承份额。徽州宗法传统深厚,留存下来的大量阄书,既记录下家族世代繁衍、财产流转变迁的细节,也还原出古代基层社会实际运行的面貌。

  黄山市档案馆珍藏的《明永乐二十年(1422)闰月歙县芳坑江永中给三子江福生等立分家阄书》《明弘治五年(1492)八月歙县芳坑江氏家族江彦敬等续分公产间书》《明万历四十年(1612)八月歙县芳坑江昭等立分家间书》三件阄书,记录芳坑江氏在明代永乐到万历近两百年间的三次分家事件,完整还原这个家族五世传承里财产分割的全过程。三件档案时间接续、内容关联紧密,是研究古代民间财产继承、乡土社会构建与宗族治理十分难得的实物史料。2003年,“明代徽州江氏家族分家阄书”入选第二批《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

  歙县芳坑江氏,即是徽州近代知名茶商江耀华的先祖。江氏家族奉萧祯为得姓始祖,南宋淳祐年间,萧祯第四十七世孙千六来到歙南芳坑开馆授课,就此定居,江氏族人在此落地生根、世代繁衍。经过数代耕读积累,到明代永乐时期,家族传至第五十三世江永中。年近八旬的江永中有江福生、江德生、江惠生三个儿子。为厘清家产归属,安定族内秩序,避免后代因财物发生纠纷,他把祖传产业与自家后续置办的财产平分为三份,在永乐二十年立下分家阄书,完成家族第一次分家。

  随着时代推移,家族人丁越来越兴旺,原先的家产分配模式,已经难以支撑族人的生活需求。江永中的长子江福生育有五子,家族分支持续扩张。传到江福生之子江彦敬一辈时,距离第一次分家已经历经三世。为适配人口增长,理顺家族财产管理,江彦敬邀约族内晚辈共同商议,将祖墓、山场、佃产、老宅居所等保留为家族公共产业,其余家产重新划分,于弘治五年订立续分公产阄书,开展第二次分家。

  到明代万历年间,江氏家族继续开枝散叶。传至江福生四世孙江廷昭时,家族聚居人口众多,宅院拥挤,各类产业的管理也变得错综复杂。江廷昭因五子“告以人事繁衍,居住不便,乞请分析,以便安益”,顺应族内众人的现实诉求,于万历四十年订立分家阄书,完成家族的第三次分家。

  从永乐朝江永中初次分割祖产,到弘治朝江彦敬续分公产,再到万历朝江廷昭再次析分家业,三份阄书时间线索清晰,真实展现徽州宗族伴随人丁增殖,不断分家析产的发展路径。也直观反映出,阄书在平衡宗族各方利益、消解家族内部矛盾、维系地方乡土秩序方面,起到不可替代的实际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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