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9月2日,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黄山市影视(网络微短剧)产业发展扶持政策清单》,这是我市对2024年政策清单基础上的全面修订升级。新政策紧扣AIGC赋能影视产业的新趋势,共20条内容,涵盖产业集聚、场景搭建与拍摄、壮大经营主体、鼓励技术创新、奖励优秀内容、营造产业生态、奖励作品出海、政策管理规范8个方面,实现了政策从“单点突破”到“全链条赋能”的跨越。
产业集聚上,新政“加码”力度明显。新政明确支持搭建市级影视综合服务平台,整合归集全市影视资源和配套服务功能,形成“平台+公司”运营模式,建成后给予运营主体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资金支持,并根据年度服务企业情况连续三年给予奖补。同时,鼓励建设短剧数字播出平台或数字服务平台,最高支持200万元;对新建或改建的影视拍摄基地,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支持。新政还对入驻影视相关企业且正常运营超过一年的楼宇、产业园区或乡村旅游集聚区,给予运营主体5万元至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鼓励发展AI微短剧OPC社区,年度奖励最高30万元。
新政注重场景资源的价值释放。对符合黄山影视产业发展导向、可满足影视文旅融合发展需求的永久性实景搭建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年度预算总额最高500万元。在实地拍摄方面,剧组在黄山市境内拍摄5天及以上、经市级影视综合服务平台备案且在主要视频网站或电视台播出的,根据拍摄时长、人数、质量等因素给予一次性奖励,每部最高不超过20万元。此外,经报备的剧组在全市所有国有A级及以上景区取景拍摄免门票,进一步降低剧组拍摄成本。
新政在鼓励精品创作方面力度空前。对获得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产电视剧发行许可证》或安徽省广播电视局《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并在省级以上电视台、主要视频网站播出的电视剧、网络剧,以及获得国家电影局《电影公映许可证》并在院线公映的电影,给予每部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励。这一举措表明我市不再局限于微短剧赛道,而是向电视剧、院线电影等更大体量的影视内容领域延伸。
鼓励技术创新和奖励作品出海是这次新政的亮点。技术创新单列成条,明确对AI影视工具软件开发给予扶持,对企业使用AI、大模型开展短剧制作给予奖励。同时,新政首次将作品出海纳入扶持体系,对合规在海外平台上线播出的本土影视、微短剧出品方给予奖励,支持作品翻译配音等海外发行工作。此外,在产业生态营造方面,知识产权保护首次单独成条。新政明确对版权登记、维权以及配套服务机构建设予以资金支持,同时保留并强化了对影视会展、论坛赛事的奖补,充分体现了对产业软环境建设的重视。
据悉,新政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黄山市影视(网络微短剧)产业发展扶持政策清单(之一)》同时废止。
·水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