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孙 洁
曾在黄山日报公众号“新安夜空”专栏的文末,看过黄良顺写自己的简介:“玩过数字,干过政工,管过酒店,两枚国家级会员,但与文学无关。”这最后一句,一看就是徽州人的做派:把话说得极满,不留余地,转过身,却默默用了三年时光,在黄山之巅的斗室里,憋出了一本十几万字的《黄山的一千个日夜》。
他是低调厚积的徽州文学作者。
我与黄良顺相识,最早是听副刊的高莉莉老师说,有个电力系统领导,休息日走古道,回家就写古道,积累越来越多,被称为古道达人。后来,又一步步从徽州古道的探秘者,变成黄山之巅的“落草”人。两年前,读过他的散文集《阳台上的菜园》,闲适的心情,有文学、有生活、有才华,功力自显。
许若齐老师在序言里说得妙:“推开那间十平方米斗室的窗户,目光所及就是飞来石……石头安静,良顺也就安静了。”这便是“格物”,据说王阳明格竹子,格了七天七夜;黄良顺格飞来石,一格就是一千个日夜。石头是有灵性的,他说“人和自然是相通的,实力固然需要,平台和地域更关键:三分靠打拼,七分天注定”。石头不语,他却听懂了。
在黄山,他把生活过成了旁人眼里的奢侈。
黄良顺笔下的黄山,最打动人的不是雄阔大气的挥洒,而是那些细致到一粒花楸果子、一枚灯笼树花苞的观察。他写始信峰的秋,从夏天写到秋天,灯笼树“嫩绿的叶丛下挂着一枚枚豌豆大小的花朵”,他看着它们“从花蕊脱落,到长出米粒状的青色小‘灯珠’,从花瓣凋零,到长成卵圆形的‘珠灯’”,最后“火烧般的红叶下撑着这些赤红的‘灯笼’”。这不是游客的走马观花,而是一个“山民”和一株植物之间长达半年的默契。他把路边的松鼠和八音鸟走成了“森林的一部分”,把自己也走成了山的一部分。
我有时想,我们在城里讨生活的人,办公室窗明几净,窗外却是水泥森林,视线无处安放。而他每日晨起走一圈,始信峰、白鹅岭、飞来石等,用四季变换的风景组成生活的细节,沉淀下了自己的文字。
让我动容的,有那些藏在山水文字背后的孤寂。
他在山中,那个风雨潇潇的除夕夜值班,松风呼呼,拍打着窗户,墙根下一个燕子窝被吹落。他写道:“在即将到来的春天里,当南飞的燕子归来时找不到它的故居,不知是否会有伤感。它们或许不会明白,故乡和故居,是没有诗和远方的。”这话读来,让我沉思了一下,一个把孤寂安放在文字里的人,才懂得在山巅的三尺斗室里,那份“用文字来温暖时有的孤寂”。
有时翻看他的公众号,看他这样写过,在“喧嚣离去的月夜”,在“雨雾弥漫的山巅”,他枯坐斗室,日子在窗帘的一拉一合间交替,“上班和下班、白天和黑夜已没两样”。远处山峰被雨雾抚成平面,天地间唯有窗前几棵笔立的松树,成了茫茫山野间唯一清晰的影像。在这种境地里,还能“抱着书和文字取暖”,把一千个日夜熬成了一册沉甸甸的文字。说到底,读书和写作,成全了他这一千多个日日夜夜,也诚如一位作家所言:孤寂是生命圆满的开始。
黄良顺的文字亲和,不端着。
他写云雾,“白天像散养在峰石间的羊群,随意游动着,到了傍晚或夜间便不约而同地跑到一起,簇拥在峰下的山岭间,然后成群结队地往沟壑里涌去,像一袭慢镜头下的飞瀑,白缎披肩,神仙吐纳”。他写火腿,“和谁搭伙过日子都能和和美美”。他把黄山写低了,低到和一块火腿平起平坐。可正是这种“低”,让这座天下名山有了人间烟火气,有了可以亲近的温度。
一位文友曾把良顺归为“行走徽州的文字记录者”,我觉得很贴切。
他不是读中文的科班文人,他的文字不是“写”出来的,是走出来的、悟出来的、活出来的。从阳台菜园到徽州古道,再到黄山之巅,从怡人菜畦到探秘古道,到蜗居斗室写四季风景,他边走边写,边写边活,在文字中慢慢修行。书中有个细节:他写始信峰时,感觉他更喜欢“石笋矼前空灵的晨光”,这是一个在山水间住过三年的人,懂得对“名山”保持敬畏与距离。
坐与行、静与动、读与写,他把孤寂熬成了文字的呼与吸。
在《飞来石》的最后他写道:没有月亮的夜晚,山峰在天幕下印出一个黑色的轮廓,白昼的喧嚣退去,世界简洁干净。此刻的飞来石也就是一块“普通的石头”,没有一丝光泽。我觉得,这是返璞归真的有高度的见解。
总有人间一两风,填我十万八千梦。
踏云观日月,家在风景中,黄山的风吹了黄良顺三年,他还留下了黄山一册沉甸甸的文字。
如我,一个间歇性踌躇满志,持续性懒散不写的文友,真心敬佩他的勤奋、多才、高产,由衷地替他高兴,也替这座被写了千百年的名山高兴:终于又多了个懂它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