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电动三四轮车集中整治行动
日期: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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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冯劼 文/摄
“您好,请把电动三轮车停在路边,我们检查一下是否有黄色的车牌号?”“请问您有电动四轮车的驾驶证吗?请出示一下……”8月7日上午,位于市中心城区前园北路的路口上,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江北大队交警现场开展电动三四轮车交通安全宣教劝导行动。
在询问了一辆辆经过的三轮、四轮车的驾驶人员是否具备驾驶资格之后,交警们又耐心地查看车牌号是否符合上路行驶的要求。“我们经过和驾驶人员的交流之后,对于不具备上路资格的车辆,及时地进行规范化劝导,做备注,并给他们的车辆贴上宣教提示贴。提醒他们在规定时间内,到车管所办理相关注册登记,同时没有三四轮电动车驾驶证的,按时考证。”交管支队二中队民警冯艺茏说。
市民叶来信是东临溪镇的村民,他驾驶的三轮电动车,不但上了黄色的三轮摩托车号牌,还取得了D照的驾驶证,同时佩戴了头盔。“我觉得这样的宣教活动很有意义,能够督促驾驶人员,也能为我们上路的安全提供保障。”叶来信从事三轮车货运工作多年,对市交管部门的宣教劝导活动拍手叫好。
近年来我市电动三四轮车保有量持续增长,这类车辆闯红灯、逆行、违法载人等现象十分突出,交通安全隐患层出不穷。这类非标车辆安全配置低,一旦发生事故,驾乘人员的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同时还存在无法上牌、不能投保交强险等问题,出了事故之后往往赔偿纠纷不断。“全市开展电动三四轮车集中整治行动,核心目的就是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规范路面通行秩序,从根源上保障市民生命财产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于2026年7月30日正式启动,目前为宣传劝导阶段,持续到2026年9月30日。我们会对还未登记备案的电动三四轮车开展信息登记,逐一告知当事人通行管理的相关要求。”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法宣大队负责人郑斌表示,全市电动三四轮车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宣传劝导阶段(2026年7月30日已启动至2026年9月30日)、集中整治阶段(2026年10月至2027年2月15日)以及长效管理阶段(2027年2月16日起)。
据了解,我市开展的电动三四轮车交通安全宣教劝导行动第一阶段,具体内容包括: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电动三轮车车主、驾驶人依法办理注册登记、申领驾驶证,自觉摒弃交通陋习;明确电动四轮车禁止上道路行驶。对未登记备案电动三四轮车开展信息登记,并告知当事人通行管理相关要求;提醒悬挂临时备案登记号牌的非标三四轮电动车车主,四年过渡期至2027年2月15日届满,期满后禁止上道路行驶。第二阶段包括全面强化路面执法管控,对无牌无证、假牌套牌上道路行驶的电动三四轮车,依法扣留车辆并给予行政处罚;持续严查酒醉驾、违法载人、闯红灯、逆向行驶、不礼让行人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形成严管高压态势。第三长效管理阶段包括严查过渡期届满后悬挂临时备案登记号牌非标三四轮电动车上路行驶行为,健全常态化管控机制,持续严管电动三四轮车各类交通违法,巩固整治成效。
“目前宣传劝导阶段突出‘3个一’重点工作:一份安全出行告知书、一册信息登记台账、一张反光提示贴。明确告知非标电动三四轮车严禁驶入公共道路,临时备案登记号牌过渡期至2027年2月15日截止;引导合规车辆及时办理注册登记,驾驶人取得对应驾驶资格。依托电动车管理系统,采集登记驾驶人及车辆相关信息。对已完成宣传劝导的车辆粘贴数字反光标识,便于开展路面溯源与日常管理。”黄山交警提醒,道路交通环境的安全畅通,离不开每一位市民的参与和配合。希望市民朋友主动拒绝购买、驾驶非标电动三四轮车,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