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歙县新安江山水画廊景区游船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游船公司”)股东决定:解散游船公司,并组织清算组对游船公司进行清算。请游船公司的债权人于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游船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并提交证明材料。 联系人:程影思 联系方式:13955989432 特此公告 歙县新安江山水画廊景区游船服务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6年4月24日
经歙县新安江山水画廊景区游船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游船公司”)股东决定:解散游船公司,并组织清算组对游船公司进行清算。请游船公司的债权人于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游船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并提交证明材料。
联系人:程影思 联系方式:13955989432
特此公告
歙县新安江山水画廊景区游船服务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