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清代“实收”执照背后的徽州慈善文化
日期: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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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档案馆藏:《清宣统三年(一九一一)婺源县查仁鉴捐纳监生正实收》
□ 李晓洁 武晓方
黄山市档案馆珍藏中,有一份清宣统三年(1911)由督办安徽赈捐总局颁发的“实收”执照。这张泛黄的纸页,工整而详尽地记录了安徽婺源县俊秀查仁鉴捐正项银四十三两二钱,请报捐监生的经过。它不仅是清代赈捐制度的珍贵实物,更映照出徽州人血脉中绵延不绝的家国情怀与慈善传统。
一纸“实收”:晚清赈捐制度的缩影
这份“实收”执照,兼具临时收据与资格证明双重功能。其核心内容清晰显示:婺源县人查仁鉴,为响应宣统二年皖北水灾甚重、需款尤急,捐正项银四十三两二钱。经核,其捐款数额符合当时报捐的规定,可请报捐监生资格。因此,在正式履行手续、造册上报朝廷请颁“部照”之前,先由督办安徽赈捐总局出具此凭证,证明其捐款事实与待授资格,待“部照”下发后再行换领。
文中提及,安徽省曾因光绪二十四年凤颍泗水灾,奏准开办赈捐。至宣统二年,皖北水灾复炽,待拯孔殷,需款尤急。安徽巡抚遂援引江南、湖北、山东等省成案,奏请将本省赈捐展限收捐,这份执照正是依据此展限政策签发。深植于晚清内忧外患的宏大背景,传统农业税收已无法支撑国家机器运转,“捐纳”这一非常规的财政手段,便被频繁且制度化地运用,成为弥补国库空虚、筹集赈灾款项的重要途径。清廷通过赈捐制度鼓励民间资金参与救灾,捐银者可按数额获得功名或职衔。
执照由督办安徽赈捐总局签发,依据抚宪(安徽巡抚)的奏请和度支部的议准办理。这份文件因而兼具历史与制度价值,既反映了清廷及地方政府应对灾害的财政手段,也生动体现了徽州人士心系灾民、慷慨解囊的社会担当。
徽州子弟的善行:徽商善行与家族共荣
执照明确记载,捐生查仁鉴系安徽婺源县人,捐年四十七岁,身份为“俊秀”。他捐银四十三两二钱,依当时展限捐纳条例,获监生资格。监生是国子监学生的身份,属于正途之外的功名,虽非实职官衔,却是传统社会中对个人身份的一种提升和荣誉认可,享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和特权。
历史上,徽商以其雄厚财力与“贾而好儒”的文化特质闻名于世,他们虽以经商著称,却始终恪守重视教育、投身慈善、心系乡土的传统。在实践中,他们通过捐资助学、赈灾救荒、修桥铺路、施药送诊等善举回馈社会,展现出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在组织层面,民间自发设立善会善堂、公济局、育婴堂、养疴所等慈善机构,形成了系统化、制度化的救助网络。在文化层面,徽州通过劝善楹联、善书、乡约、目连戏等载体,将“积德行善”的理念融入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构建起浓厚的慈善伦理氛围。查仁鉴的善举,正是徽州文化中“义利兼顾”精神的生动体现。执照末尾附注“曾祖、祖、父”等字样,更凸显清代制度对家族渊源的重视。在古代中国,个人的社会行为常与家族荣誉紧密相连,查仁鉴捐资获取监生功名,不仅提升个人身份,更为家族赢得声望,从而提升整个家族的社会地位。
黄山市档案馆珍藏的这份“实收”执照,如同一扇窗口,让我们得以窥见晚清社会运作的细节,更真切地感受到徽州人那份厚重的社会担当。当百余年的时光流淌而过,这份“实收”执照的价值早已超越文物本身——它静静映照着徽州文化中“守望相助”的传统,这份精神,在今天依然闪耀着深刻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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