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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飞扬
嘟嘟是德牧,黑黄相间的毛色是它血脉里的印记,只是初来时,黄毛尚未显山露水,通体乌黑,远望如一团移动的墨团。邻居见了,常打趣道:“你家养了只小煤球?”我只笑而不语。不过月余,它肩背处竟悄悄泛出金黄,如秋阳洒在麦田上的光晕,渐渐蔓延开来,由浅入深,由稀疏至浓密。如今再看,已是一只标准的黑背黄腹的小德牧了。它的额头上也浮现出淡淡的“八”字纹路,像是天生刻下的印记,透着几分机警与灵秀。宠物店老板摸着它的头说:“这狗骨架大,将来怕是要长到五十斤。”我听了,心中既惊又喜,惊的是它将长成庞然大物,喜的是,这小小的生命,竟真在我眼前一日日拔节生长。如今它已能轻松跃上矮凳,卧在阳台晒太阳,眯着眼打盹,一副小主人的派头。
初来那几日,嘟嘟怯生生的,躲在板凳底下不肯出来,任我怎么哄,只探出一双湿漉漉的眼睛,警惕地打量这个世界。我也不急,每日按时喂食,轻声说话,任它自己慢慢试探。狗这东西,最是通人性,不过几日,它便开始摇着尾巴迎我进门,甚至学会用鼻子拱我的手,讨要抚摸。它不叫时极静,一叫却声如洪钟,吓得楼道里的灯都仿佛颤了三颤。夜里偶有陌生人经过,它便立刻竖耳警觉,低吼两声,虽尚未成调,却已有几分守护家门的威严。我常笑它:“你这小身子板,倒有副大嗓门,将来岂不是要当家里的门神?”
养狗之前,我总以为是自己在遛狗;养了嘟嘟才明白,实则是狗在遛我。从前日日困于斗室,手机不离手,朋友圈刷到麻木,窗外草木荣枯竟浑然不觉。可自从有了嘟嘟,每日早晚必得出门。它牵着我走,我反倒成了随从。它不急不躁,一路嗅着地上的气息,仿佛在读一本无字的书——哪只猫昨夜路过,哪棵树下埋过骨头,哪片草叶沾了陌生人的鞋印,它都记得清清楚楚。有时它突然驻足,凝神细嗅,我便也停下,陪它一起“阅读”这城市地表的秘密。我这才发现,原来脚下的世界,竟如此丰富。
我跟着它,也重新认识了这条走了十年的路。虽然我们只相处了秋,春夏冬也过得依然如故。春有梧桐飞絮,如雪纷扬;夏有蝉鸣阵阵,藏在浓荫深处;秋日银杏叶铺成金毯,踩上去沙沙作响;冬雪覆盖时,它踩出一串梅花般的脚印,歪歪扭扭,却格外生动。我低头看它,它抬头看我,眼神清澈,仿佛在问:“你今天,有没有抬头看看天?”我常在那一刻怔住——原来不是我在带它看世界,而是它在带我看生活。
老舍先生写猫,写它的娇憨、倔强与自由,字里行间皆是温情。而我写嘟嘟,却更想写它如何用四条腿,牵动我两条腿,走出方寸之地,走向风、走向光、走向真实的土地。它不会说话,却教会我倾听;它不懂哲理,却让我明白:陪伴,原是彼此照亮。它不求我富贵,不求我聪明,只求我每日归来,摸摸它的头,说一句:“嘟嘟,今天乖不乖?”
有时我坐在院中读书,它便卧在我脚边,耳朵偶尔一动,似在听风,又似在守候。阳光洒在它黑黄相间的背上,暖融融的,像一幅流动的油画。我常想,它或许不懂我读的是什么,但它知道,我在这里,它便安心。而我,也因它的存在,多了几分对生活的眷恋。它不催我成功,不怨我忙碌,只在我疲惫时轻轻靠过来,把头搁在我膝上,仿佛在说:“歇会儿吧,我陪着你。”
嘟嘟尚小,未来如何,谁也不知。也许真如老板所言,长成一只威风凛凛的大黄狗,毛色金黄如秋阳,奔跑如风;也许依旧胖嘟嘟,走起路来还是那副憨态可掬的模样,惹人发笑。但我知道,它已不只是我家的一只狗,更是我生活里的一道光,一个提醒我放下手机、走出门去、拥抱世界的理由。它用它的方式,教会我责任、耐心与爱——原来最深的温情,往往藏在最平凡的日常里。
狗不语,却懂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