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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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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黄山日报

法治清风润休宁

日期: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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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4版:展示辉煌成就 描绘崭新蓝图       上一篇    下一篇

">   海阳二中学生受邀走进法院,零距离感受司法威严

">   齐云山法庭将巡回法庭“搬到”岩前村,公开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并当庭调解成功

">   ?举行农民工工资集中发放仪式,46名农民工安“薪”过端午

">   ?联合浙江淳安法院建立跨省“生态共享法庭”

">   天平护企工作室启用!党组书记、院长吴林丹主动“上门问诊”

">   首次通过竞争方式公开选任破产案件管理人

  □ 裴梦雅 本报记者 钟伟

  2025年10月25日深夜,四川省攀枝花市,两名休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拎着行李,风尘仆仆地走出汽车站。他们为何会出现在那里?故事还得从2024年说起。

  2024年4月起,休宁某公司持续向四川省攀枝花市一家半导体公司供应铝箔袋,双方约定货款按期结算。谁曾料到,2025年6月底,半导体公司突然“失联”,尚有59万多元的货款未付。多方打听,休宁公司才得知对方已债务缠身,讨要无果只能向法院起诉。判决生效后,半导体公司迟迟未履行,案件依法进入执行程序。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法院干警不辞辛劳,远赴千里之外的异省他乡“讨债”。

  这是休宁法院以司法之力护航公平正义的一个缩影。“十四五”时期,该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 为人民司法”,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先后斩获“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平安安徽建设先进集体”等殊荣。

  普法宣传有声色

  “我国的国家宪法日是哪一天?”“结婚年龄,男性不得早于22周岁,女性不得早于多少岁?”2025年6月17日,休宁法院干警在万宁社区支起“普法小摊”,与群众互动问答。

  纵深推进“八五”普法,夯实法治根基,“十四五”以来,休宁法院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围绕防范电信诈骗、扫黑除恶等社会关注热点,组织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等活动89次,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讲好法治故事,促进良法善治。由该院组织拍摄的反诈短视频《扫码危机》,通过真实案例改编揭秘刷单返利骗局,获评第三届全国反诈短视频大赛“优秀短视频”;酒驾警示教育微电影《一念之差》荣获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二届“金法槌奖”。

  普法宣传并非只重宣传本身,更为关键的是用法律知识教育人,用身边案例警示人,引导公众自觉以遵法、守法为行动准则。民法典是“八五”普法的重要内容之一。2021年1月,休宁法院对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作出一审宣判,判决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在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时解除,并由被告退还原告已支付的购房款26万元,这是该院适用民法典审结的第一案。

  2024年6月,齐云山法庭将巡回法庭“搬到”岩前村,公开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并当庭调解成功。庭审结束后,法院干警还向在场村民讲解婚姻家庭相关法律条款,发放民法典等宣传手册,让人民群众“零距离”感受司法的公平公正与温情。5年来,休宁法院以“民法典宣传月”为契机,组织开展民法典各类宣传活动25次。

  青少年处在形成是非观念、建立守法意识的关键年龄段,法治教育不可或缺。2025年11月26日,一场模拟法庭活动在休宁法院拉开序幕。庭审中,来自海阳二中的孩子们化身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被告人等角色,“沉浸式”体验法治教育之旅。微颤的童声,既透着一丝紧张,更饱含对法律的敬畏与尊重。

  坚持发挥审判职能与社会治理相结合、教育挽救和司法保护相统一,“十四五”时期,休宁法院创建“宁心护蕾”少审品牌,打造家事审判区,邀请家庭教育指导员参与案件调解,11名优秀法官受聘担任“法治副校长”,常态化开展法院开放日等法治宣传活动37次,1万余名师生接受法治教育。该院刑事审判庭、院关工委先后被授予“全省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关工委法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司法公正显担当

  “真是太感谢了,拿到这笔钱,我们终于可以安心过个好节了……”2023年6月,时值端午节前夕,休宁法院举行“江淮风暴”惠民暖企行动农民工工资集中发放仪式,46名农民工喜领被拖欠工资近20万元,工人们手捧着期盼已久的血汗钱,喜悦之情溢于言表。“十四五”时期,休宁法院共审结劳动争议、劳务合同等案件464件,帮助农民工追回工资1594万元。

  从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到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休宁法院始终紧贴民生,5年来共审结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6件7人,以司法之盾守护“菜篮子”“药匣子”安全。2023年2月,该县首例涉添加违禁成分“西布曲明”减肥药的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公开审理,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禁止被告人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年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等相关活动。

  从“舌尖上的安全”到“身边的绿水青山”,休宁法院的司法目光由民生小餐桌投向生态大格局。休宁县位于安徽省最南端,是全国生态环境示范县,更是新安江的发源地,休宁法院坚决扛起源头法院职责,5年来共审结环资类案件70件117人。2022年10月,审理县域内首起以食用为目的的非法收购、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案,以司法审判警示民众勿食野生动物;同年审结安徽省首起售卖野生兰花案,该案入选安徽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时值《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正式实施前,一场主题研学活动在齐云山拉开序幕,休宁法院将法治课堂搬进千年绿荫,让生态保护的种子在孩子们的欢笑声中生根发芽。

  2021年以来,休宁法院先后在月潭湖镇回溪村设立全市首个“生态旅游巡回法庭”,在鹤城乡新安源村设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联合11家单位建立生态环境司法协同治理中心,“三位一体”司法守护秀美山水成功入选2023年度黄山市“十大法治事件”;建立“公益诉讼+碳汇”机制,成立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首次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适用劳务代偿方式折抵惩罚性赔偿金;联合浙江淳安法院建立跨省“生态共享法庭”,聘请全国人大代表李发权担任庭务主任,不断深化新安江—千岛湖流域司法协作……

  “十四五”时期,该院始终坚持公正高效,在强化执法办案中履职尽责。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稳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依法审结各类刑事案件855件,依法严惩反响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及上下游犯罪179件380人,公开审理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27件28人;准确适用民法典,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8045件,涉案标的43亿元;构建执行“110”联动协作机制,扎实开展专项执行行动68次,执结案件5993件,执行到位7.9亿元,列入失信名单762人次,限制高消费2019人次,拘留、拘传315人次;受理行政诉讼案件63件,行政非诉审查44件,审结106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法治营商强保障

  “我们深感荣幸能够在贵院的公正裁决下妥善解决纠纷,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2024年8月上旬,齐云山风景区人民法庭收到一封从山东寄来的感谢信。信中,山东某工业公司对法院高效化解涉企纠纷、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司法举措和贴心服务表达诚挚谢意。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十四五”以来,休宁法院始终秉持“问需于企、精准服务”理念,从“立审执破”4个关键环节全面发力,全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优化“立”案流程,以智慧法院为依托,开辟涉企“绿色通道”,实行集中受理、快速办理、高效服务,引导、帮助涉企纠纷当事人优先选择网上立案、在线调解等智能化平台,切实减轻企业诉累;公正高效“审”判,不断提高涉企案件办理质效,2021年以来共审结涉企案件3767件,涉案标的38亿元,严厉打击涉企犯罪,审理涉企刑事案件17件20人,精准打击国企高管受贿、企业高管挪用资金等职务犯罪行为,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4863万元。加大“执”行力度,全面贯彻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针对涉企案件开展专项执行行动,5年来共执结涉企案件1380件,执行到位4.6亿余元,为34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全力兑现企业胜诉权益。妥善审理“破”产案件,持续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对标先进地区法院先进经验,将成熟模式融入办案流程,妥善审理民营企业破产案件,有效化解涉众纠纷,推进“僵尸企业”及时退出市场;对于可以挽救的困境企业,积极引导破产重整,帮助困难企业焕发新生,5年来共办结破产案件71件。

  在全面履行审判职能的同时,法院聚焦企业司法需求,进一步丰富服务民营企业的形式和载体,主动“上门问需,把脉问诊”。2021年以来,院领导带队走访企业、会见企业家200余次,开展法治宣传6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00余次。为更好实现前端预防,争取做到“企业不出园、纠纷就地了”,2025年7月“天平护企工作室”在园区设立启用,每周安排法官坐班答疑。工作室以“前端预防、多元解纷、精准服务”为定位,集成法律咨询、纠纷调解、风险预警等职能,打造“园区门口”的司法服务站。 

  时代的车轮,滚滚向前;奋斗的足迹,铿锵有力。“十四五”已成为“过去时”,展望“十五五”,休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林丹表示: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胸怀“国之大者”,在政治建院、服务大局、改革创新、审判质效等方面谋求新突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精准、更高水平、更显实效的法治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