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任职受雇单位能否为员工代为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纳税人可以选择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含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其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以下统称单位)代为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纳税人提出要求的,单位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完成申报和退(补)税;由单位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当与单位以书面或者电子等方式进行确认,纳税人未与单位确认的,单位不得代为办理。
请问用人单位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渠道、方式及单位社保费申报时间如何规定?
用人单位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和调整,可以在电子税务局或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申报,也可以到税务部门线下办税服务厅申报。用人单位职工缴费工资在一年内应保持一致。用人单位本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前,仍沿用上年度申报的职工缴费工资;用人单位本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后,将从本年度1月份起启用新的职工缴费工资。
(答复内容由市税务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