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盛学峰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黄山市作为徽文化的发祥地,拥有310处国家级传统村落、476处省级传统村落。当下,黄山市乡村发展最大优势和宝贵财富就是良好的生态环境、丰富优质的生态产品、灿烂辉煌的徽州文化资源,但长期以来,这些生态产品价值没有得到充分的挖掘与实现,制约了乡村振兴的发展脚步。而如何将这些闲置的乡村生态文化资源资产转化为运营资本,并成为具体的强村富民产品,是黄山市乡村振兴的重要课题。
一、“村落徽州”的内涵
徽派传统村落是徽州文化的主要载体,是以古徽州为核心区域并受徽州人发生、创造、影响、扩张、叠加所至具备徽州文化型特征意义的传统村落。徽派传统村落表达了徽州社会、历史、政治、经济、地理环境、民风民俗、生产生活方式等在物质空间形态和非物质文化形态上的反映,表现出了具有适用功能、自然生态、精神象征相协同的内涵特征,形成了特有的哲学理念,彰显了自然美、社会美、艺术美的高度一致,充分体现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2023年黄山市政府工作报告指出:高起点建设“一村”“一城”“一带”,深化“村落徽州”建设,通过内涵深化、整合优化、做优配套,积极招引知名企业入驻第二总部、第二办公地,规划建设设计产业村落、基金行业村落、艺术创造村落等实体基地,吸引汇聚更多高端人才入驻,打造人才群落、产业聚落。黄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提出:以“村落徽州”模式打造和美乡村新样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五微”行动,推广“村落徽州”项目模式,坚持美丽乡村微改造、精提升,整合优势资源,培育壮大乡村微景区。因此,“村落徽州”即以微改造提升、微景区培育、微创意运营、微循环发展、微奉献治理等“五微”行动为基础,以盘活徽派传统村落和黄山乡村闲置资源资产为目的,最大程度发挥政府投入乡村建设与设施的使用效益,让抽象的“村落徽州”品牌成为具象的强村富民产品,推动形成新时代徽州村落创意发展方式。
二、“村落徽州”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缺乏“村落徽州”整体发展战略。对标彰显徽风皖韵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黄山样板建设的高要求和高品质,在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微”和美乡村建设上仍需提质扩面、引领升级。另外,“村落徽州”项目主要在相关区县、相关村落实践,还没有站在全市一盘棋的高度上统筹谋划,缺乏相应的政策措施来保障可持续性高质量发展。全市乡村闲置资源资产还处在涣散状态,没有进行系统的普查登记。乡村各项规划各自为政,不利于资源资产的整合利用,不利于项目的策划包装和招商运营。
二是干部群众求富思变的动力不足。一些村干部面对国企运营乡村往往是“有想法无思路,有方向无办法”,少数村干部安于现状,缺乏强烈的发展意识。在推进流转盘活闲置资源资产过程中,有些村民担心国企资金注入村庄运营以后,村集体失去权限,造成村级资源资产流失,以致群众出让意愿不高。有的资产多人继承共有,流转过程中往往意见难以统一,协商难度大。有的群众看到了民宿热的机遇,就对自己的老旧闲置房屋流转价格期望过高,导致村集体在流转整合闲置农房中推进缓慢。
三是乡村发展要素保障存在瓶颈。一些村落由于缺少建设用地指标,导致一些好的农旅休闲项目无法推进。很多村落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不完善,有些建成使用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由于日常管护投入不足,管理水平不高,存在设施损坏后维修更新不及时、少数设施使用率不高等问题。有些高山村落面临的突出问题是好资源没有好配套,引不来好产业。有些村集体收储的资产破旧损坏程度高,转入经营、上市交易难度大。
四是运营管理机制不够完善。大部分“强村公司”均未建立内部经营管理机制,在开支审批、财务处理、民主决策等环节容易出现不规范的情况。有的已经与国企合作的村落,因业态策划、市场反映、股份分红等问题,对国企运营投资周期长、投入大、见效慢略有一些看法。在“村落徽州”项目推进中,各乡镇、有关部门围绕资产确权做了大量的基础工作,但尚未完全破题。
五是利益联结机制需持续加强。美丽乡村建设以来,黄山市在乡村每年投入大量财政资金,大部分用在基础设施和部分产业类项目上,形成了许多资产,虽然提升了村庄品质,改善了村民生活,但没有相应提高村集体和村民收益,尤其是产业类项目没有达到相应效果。有些村落开发价值和产业发展方向不明确,市场不明晰,导致乡村运营主体望而却步,制约了社会资本进入。
三、持续推进“村落徽州”建设的对策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推动“村落徽州”高质量发展。充分认识“村落徽州”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是黄山市打造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区、全面开展古建筑保护利用工程、推动徽州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需要,是构建“一村”“一城”“一带”发展战略、推动和美乡村建设的内在需求。要建立“村落徽州”市、县、乡、村四级工作一盘棋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各县级党委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解决“村落徽州”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制订“村落徽州”发展的政策文件及保障措施,建立“村落徽州”发展人才智库。从实践上积极探索、理论上不断提升,通过“村落徽州”的成效评估,探索出有价值、带动广、可操作、可借鉴、可持续的乡村振兴“黄山模式”。
二是摸清家底,强化“多规合一”。全面梳理资源禀赋,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等部门对乡村闲置资源资产开展普查建档,以“一村一档”的形式进行登记造册,动态调整、及时增补,做到变化可溯。促进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文旅发展规划等有效衔接,坚持因地制宜、“多规合一”的原则,统筹考虑村民生产生活与乡村产业发展,一体化推进区县、乡镇和村综合配套服务设施布局建设,高水平编制各具特色的村庄规划、精品示范村和中心村建设规划,做到与县域和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的有效衔接。逐步完善村落数据库,借鉴星图地球数据云技术,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搭建全市传统村落一体化数据云服务平台,形成“一张图”。
三是优化要素保障,丰富文旅业态。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优化人居环境,保护村落传统风貌。合理保障乡村振兴用地需求,对全市101个乡镇689个行政村进行分类,引导村庄布局优化,确定农业生产、农村居民点、乡村公共设施、乡村基础设施、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深入挖掘传统村落不同的资源禀赋特性,实现从标准化保护到精准化利用,谋划一批传统村落生态农业、大地景观、田园综合体等多种业态重点项目,培育一批科创文创村落、文化旅游村落、研学教育村落等产业文化名村,打造一批连点成线、扩片成带的农文旅融合发展集聚区。引导徽州民宿在规范化、个性化、集群化等方面同向发力,向“微度假”和“旅居”转型升级。要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
四是提高“强村公司”运营管理水平,保护村民利益。完善农业经营体系,完善承包地经营权流转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农民合作经营,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同带动农户增收挂钩。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构建产权明晰、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发挥村“两委”班子的示范带头作用,提升村民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增强发展的内生动力。借鉴浙江省推行“强村公司”的经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投资、入股组建公司实体,或以入股县、乡联合发展平台开展项目联建,实行公司化运营,提升“强村公司”整合资源、招大引强、联村带农致富水平。各乡(镇)村遵循可经营、可利用、可流转、可办证的原则,按照有形无形两种资产资源形式开展摸排建档工作,委托专业第三方评估公司对摸排的资产资源进行全面评估。将可利用经营的资产资源作为村集体资本确权进入强村公司,通过市场化形式运营。以乡村运营增强乡村发展的“造血功能”,实现村集体经济壮大与促进农民增收。围绕乡村运营公司的股权架构、运营机制、经营管理、薪酬制度、资本运作等方面,建立乡村运营机制创新清单,规范乡村运营。引导农民参与乡村建设管理全过程,丰富“党建+信用”平台,做好乡村文明评议,将农民主体作用发挥纳入评议范围。
五是倡导金融支持,大力引进社会资本。以绿色金融政策为抓手,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黄山市分行为主体,相关金融机构参与,搭建金融支持平台,创新更多金融产品,探索传统建筑和乡村资产经营权抵押贷款,解决“村落徽州”推行中的金融信贷难题。大力推广“村落徽州贷”、EOD等项目模式,鼓励市、县(区)属国有企业发挥自身优势,通过多种市场化方式参与和美乡村建设。强化“双招双引”,整合各村资源资产,编制乡村投资推荐名录和项目库,积极引入国际国内知名企业,通过入股、合作、联营、托管、租赁等形式,推动乡村多元化、专业化、市场化建设运营,打造传统村落活化利用“升级版”。聚焦策划规划、投融资建设、智慧管理等关键环节“打捆”招募“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