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伍劲标
“我吹过你吹过的风,这算不算相拥;我走过你走过的路,这算不算相逢。”每次听到这首《听闻远方有你》,心里总会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况味:感动,惆怅,忧郁,失落……似乎每种感觉都有,又似乎什么感觉都没有,百感交集,难以释怀。这,或许就是《听闻远方有你》这首歌的魅力所在。
一首歌能够浸入人的内心,不但要有优美动人的旋律,还要有似乎能让每种人产生情感共鸣的歌词,换句话说,就是歌词与旋律和谐完美的统一。
一首歌曲之所以能够在社会上传唱,之所以能够称之为经典,究其原因,到底是因为曲还是因为词呢?我认为在词。理由很简单:我们绝大多数人没有音乐天赋,也没有多少机会接受到专业的音乐训练,在此情形下,歌词便是其制胜因素。人们因为歌词内容而感动,并且与歌词所表达的情感产生共鸣,加上与歌词和谐协调的旋律,自然会得到人们的普遍喜爱。
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初,我读小学一年级。那时村里的年轻人基本都是民兵,男民兵和女民兵,他们白天拿起锄头劳动,早晚集中,扛起木枪军训(经常还有真的自动或半自动步枪)。军训之余,还会唱歌,我就是那时候听到了他们唱的《我的祖国》。“一条大河波浪宽,风吹稻花香两岸。”我那时候还小,听不懂,但也有了最简单的审美,脑海中浮现出了一条波澜壮阔的大河,波涛翻滚,桨声灯影,风吹稻浪,两岸花香。
后来读小学高年级了,心里对这“一条大河”更是充满了向往,问我的语文老师,那一条大河,是黄河?是长江?老师告诉我,歌词很多时候是模糊概念的,是泛指的,这一条大河可以是黄河,也可以是长江,还可以是祖国大地上的任何一条河流,比如我每天上学经过的汊水河。现在想来,我那时候为什么会如此执着地追问“一条大河”呢,是因为那歌词已经深深地在我心里扎下了根了。所以,我这几十年教书,每当接手一个新的班级,我给学生教唱的第一首歌,都是《我的祖国》。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期,港台流行歌曲是被视为洪水猛兽的,那时我读师范,每天晚饭后晚自习之前,是我们师范生自由唱歌、学乐器的时间段,但是老师有规定,流行歌曲一律不许触碰,以至于三年师范生活中,学到的唯一一首能够公开哼唱的流行歌曲是《兰花草》。
其实,我师范的老师们还是忽略了或是故意忽略了,因为那时候我就隐约感到,《兰花草》的歌词是有别的意思的,很可能是作者写给一位自己喜欢的人的。这首歌的大意是:主人公从山中带来兰花草,种在小园中期待花开的故事。主人公每天多次查看兰花草,但花期已过兰花仍未开放。秋天来临后,主人公将兰花移入暖房精心照料,期待来年春天兰花能够盛开,最终夙愿得偿,满院花香。“朝朝频顾惜,夜夜不相忘”,这样的歌词,你不觉得作者是在借物抒情吗?那兰花草,分明就是一个念念不忘的人啊。
对于这首歌词,我是这样想的:这是一个爱而不得的故事——“一日看三回,看得花时过”。主人公爱呀,爱到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可是对方呢?对方却是“兰花却依然,一个也无苞”。
多情反被无情恼,在世俗的爱情故事里,这样的版本是主流的,很多人有了自己的心上人,就是生活中的人,一个实实在在的人。但是通过文学加工的歌词,这心上人,以兰花为喻,就变成了一个不可言状的、虚幻的、朦胧的形象。
正是这样一个虚幻的朦胧的形象,一个执着追求却爱而不得的结局,给人无穷的想象空间,激起人们心理上的共鸣,歌曲由此得到人们普遍喜爱和传唱。反之,如果歌词不但写了这个具体的心上人的身世,还细写了她如何美丽动人,这就如同别人嚼烂的食物,根本不能激起人们的食欲。
自古以来,爱情是文学的永久题材,最能让人心生同情,也最容易产生心理共鸣的,就是爱而不得。在浩瀚的文学宝库里,能够流传千古的爱情作品,大多也是此类题材的作品。比如《诗经》里的《蒹葭》,就是一首情诗,一首爱情恋歌。“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结局是爱而不得。尽管“伊人”只是一个虚幻而朦胧的形象,并且不确定“伊人”在哪里,但诗歌中的主人公,却不管“伊人”在哪里,依然无悔无畏,执着追求。
于是,就自我安慰:“我吹过你吹过的风,这算不算相拥;我走过你走过的路,这算不算相逢。”于是有一天,当我情不自禁唱起这两句的时候,我的一位同事,一个比我小六岁的中年帅气男人,突然在我身后大声笑着对我说:算哦,算的。我转过身,他一脸小坏地笑,我知道,他是笑我歌词入了心。
文学艺术来源于生活,又反映生活,说到底,写的是人,反映人的思想、性格、情感等。文学艺术作品表达的情感,有鲜明的个性特征,又有一定的普适性,就会受到大众的欢迎和喜爱,作品就有生命力,无论是两千多年前的《蒹葭》,还是两千多年后的流行歌曲《听闻远方有你》。
最美的爱情在哪里?不在花花世界,不在互相利用,而在文学艺术里,在那些美到极致的歌词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