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域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获批
日期:10-20
本报讯 近日,省自然资源厅正式批准我市在全域范围内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这标志着集体建设用地可以通过入市的方式办理用地手续,实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同责。此举将有效激活农村土地资产,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更好地保障农民权益,并且极大提高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流动性,促使原本闲置或低效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得到有效盘活,为我市实现高质量发展做好要素保障。
2023年以来,我市紧紧抓住歙县、黟县入选全国第二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深化改革试点县契机,充分发挥生态优势和资源优势,创新保护和盘活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和自然旅游资源,审慎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探索兼顾国家、集体和农民利益的土地增值收益调节机制,并制定了“村申请、镇同意、县批准”的入市制度体系,努力形成可复制能推广的黄山经验,为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机制提供了基层实践依据。截至目前,歙县、黟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共入市23宗,均为文旅项目用地,总用地面积68.16亩,成交额约7010万元(含资产约3650万元)。
下一步,相关部门将继续坚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二三二”工作要求,指导区县有序推进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工作,为项目落地实施提供更有力的要素保障,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琚 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