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平民
“田稷改过”,是西汉刘向《列女传·齐田稷母传》中的一则流传甚广的清廉家教典故,讲述了战国时期齐国丞相田稷因收受贿赂而被母亲训斥,幡然醒悟,退贿改过的故事。晚清名臣王茂荫的祖母方太夫人一再告诫孙子“当官不可图发财”,也是清廉家教的典型。中华上下五千年,类似典型太多太多。这些典型昭示了一个朴素而深刻的道理:自古贤良出廉门。清白的家风家教,是根治贪腐的良药。
一
田稷是春秋战国时期齐国人。因品识过人,深得齐宣王田辟疆的信任,被拜为丞相。做了丞相之后,找机会送礼巴结讨好他的人自然会有。一天,他的属下借口孝敬田稷母亲,给他送了百镒金子(一镒二十两,百镒为两千两)。田稷回家后,同往常一样,先给母亲请安,接着将金子交给母亲,田母瞧见如此多的金子,顿生疑虑,沉着脸问道:“你为相三年,俸禄从没有这么多,是君王奖赏的,还是士大夫贿赂的?”田稷不敢吱声。田母见状,心里已明白了七八分,便严肃而坚决地继续追问。
田稷是个孝子,他不想也不敢欺瞒老母,于是便老老实实地告诉母亲,是一位大夫因为渎职,乞请田稷在齐宣王面前为他说几句好话,求得宽恕,为此送了这些金子。田稷执意不要,但怎奈这位大夫死缠不放,并说是孝敬田老夫人的。田稷万般无奈,只好收下。田母听后,严肃地说:“吾闻士修身洁己,不为苟得。竭情尽实,不为诈行。非义之念,不萌于心。非礼之利,不入于家。故言行若一,而情貌相副。今君设官以待子,厚禄以养子,而子若是,去忠远矣。不义之财,非吾财也。不忠之子,非吾子也。”
用当今的话,田母讲的是:“我听说读书士子修养身心、自正其身,不做苟且求得之事。内心正大光明,坦荡无欺,不搞欺骗之事。不义的念头,不萌发于心;不符合礼义的财利,不进自己的家。所以言行一致,情貌完全相符合。如今君王设官定职待你,给予丰厚俸禄供养你,而你如果是这样做,距离尽忠就远了。用不合乎道德的方法得到的财物,不是我的财物;不知忠君的子弟,不是我的儿子。”
田稷听后,羞愧难当,无地自容。他立即让随从驾车,亲自将金子退还。次日,他上朝面见齐宣王,自请治罪。齐宣王派人了解了事情的始末,对田母的懿行风范称赞不已,亲自到相府看望田母,赞赏老人家清廉教子的美德,并表扬田稷改过请罪的光明磊落,赦免了他的罪行,让他继续为相,又赏赐田母金子和布帛,以示敬意。田母感谢齐宣王的盛意,但却不受赏赐,她说:“我只是以一个做母亲的道德教育儿子。我如果接受了大王的赏赐,便失去了清廉的本色,还是让我保持清廉的本色吧!”
齐宣王回宫后,对群臣说:“有贤母必有良臣。相母之贤如此,何愁我齐国吏治不清。”遂下旨让天下人都学习田母的美德。从此之后,田稷更加注意修身洁行,遂成为战国时期很有作为的一代名相。
二
王茂荫,何其人?晚清名臣,徽州府歙县人也。他因清正廉洁、直言敢谏而声震朝野,又因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提到他而名播天下。
王茂荫生母洪氏死得早,父亲常年经商在外,他是在祖母方太夫人的照料下长大的。祖母的一言一行,对他影响特别大。
道光十二年(1832)春,王茂荫在北京博得进士功名当上京官。同年九月,他告假南回省亲,回到老家歙南杞梓里,第一件事是拜见老祖母,七十五岁的老祖母高兴得老泪纵横,她说:“吾始望汝辈读书识义理,念初不及此,今幸天相余家。汝宜恪恭尽职,毋躁进,毋营财贿。吾与家人守吾家风,不愿汝跻显位、致多金也。”
方太夫人告诫孙子王茂荫的这番话,是说:“我当初只是指望你读书识义理,压根没想到你当官。你能高中进士、当上京官,是上苍对我们王家的眷顾。你要感恩,要珍惜,要恪尽职守,不要贪求当大官,不可利用手中权力私营财贿。我们王家家风清白,不指望你当大官,赚大钱,你要守好清白家风。”
五年后,王茂荫的父亲茶商王应矩给母亲做八十大寿,王茂荫提前两个月告假省亲,回到家中,祖母又一再叮嘱:“吾家虽寒素,粗足自给,愿汝善守身,不愿汝积多金也。”
祖母方太夫人不指望身在官场的孙子“跻显位,致多金”,而是要他“恪恭尽职,毋躁进,毋营财贿”“善守身”。这种居官不图发财,善守自身的思想境界,非常高尚,难能可贵。她的告诫,反映了劳动人民对其子弟为官从政最基本最殷切的期盼。
王茂荫祖母方太夫人的高尚思想境界,影响了孙子王茂荫一生。王茂荫的后人说:府君对于曾祖母之告诫“终身(生)志之不敢忘,盖一生清节有自来矣”。
王茂荫性恬淡,寡嗜欲,粗衣粝食,处之晏如,终生自奉俭约。做了三十多年的京官,官至二品,家中并未因其显贵而巧取豪夺一瓦一垅。他也没给后人留下什么财产。他曾告诫后人:“凡人坏品行,损阴骘,都只在财利上。故做人须从取舍上起……渴不饮盗泉水,热不息恶木阴。”离世前平静地告诉世人:“吾以书籍传子孙,胜过良田百万;吾以德名留后人,胜过黄金万镒。自己不要什么,两袖清风足矣!”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当官发财两条道,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党员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不为财动、不为利诱、不走歪路,一心为公、一心为民、秉公用权,才能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