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舒敬东
1912年5月5日,鲁迅随民国教育部北迁北京,开始了他持续二十余年的“出走”历程。本文所称的“出走”,特指鲁迅在现代化进程中完成的从传统士大夫到独立知识分子的转型历程。在此期间的前几年,鲁迅总共返回绍兴老家三次,每次间隔三年。
第一次是1913年6月,母亲鲁瑞生病,鲁迅回乡探母;第二次是1916年12月,鲁迅回乡为母亲过“六十生辰”;最后一次回乡则是1919年12月,回去处理家产,然后接母亲及家眷迁居北京八道湾新宅。
在外期间,鲁迅每月往家汇寄100元生活费,如1916年11月30日日记:“……午后往施家胡同浙江兴业银行汇家十一月、十二月零用泉(泉=钱)二百……”那时,鲁迅的薪酬基本上是每月240元,后则增至300元。1921年,鲁迅又获佥事最高薪俸360元,比当时的一级教授(280元)高出了不少。
选入初中课本的小说《故乡》,其开头为:
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
时候既然是深冬;渐近故乡时,天气又阴晦了,冷风吹进船舱中,呜呜的响,从篷隙向外一望,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我的心禁不住悲凉起来了。
《故乡》这篇小说,就是以鲁迅最后一次回乡为素材创作的。小说创作于1921年1月,其时与1919年底回乡已相隔1年有余,也就是说,《故乡》这篇小说并非鲁迅一时的即兴之作,而是经过岁月酝酿与不断沉淀的产物,寄寓了鲁迅复杂而又深厚的思想感情。小说与现实的归乡,同为岁暮,寒风中“萧索的荒村”就有了别样的意味;且都是回去变卖家产,用《故乡》中的话说,“是专为了别他而来的”。
故而就充满了悲凉的气息,但看鲁迅的日记,却不见一丝情感的流露,尽是纯客观的叙述,临行前去扫了墓,“与三弟等同至逍遥溇扫墓”,直到这时才凸显出告别家乡、出走京城的意味。
看《鲁迅日记》,鲁迅最后一次回乡,启程时间是1919年12月1日,12月4日到绍兴,24日离开,鲁迅在绍兴总共呆了二十天,29日偕家人到达北京八道湾新宅。24日的日记中,这样写道:
晴。下午以舟二艘奉母偕三弟及眷属携行李发绍兴,蒋玉田叔来送。夜灯笼焚,以手按灭之,伤指。
鲁迅日记,言简意赅,简洁含蓄,绝少情感流露,近乎春秋笔法。看完鲁迅的小说,再看其日记,就像看到一个人的另一面,沉着、冷峻。
二弟周作人1917年已在北大任教,其一家人在一个星期前就已搬入八道湾新宅。1919年11月21日,鲁迅的日记为:“晴。上午与二弟眷属俱移入八道湾宅。”11月21日,即为周氏兄弟正式搬进北京新居——八道湾11号——的日子。
鲁迅的愿望原本很美好,移居京城之后,三兄弟仍同居一处,共奉老母。
最后一次回绍兴,就是变卖祖产,填补购买八道湾的亏空(购买八道湾宅,鲁迅花了3500元),然后接母亲及三弟等家人去北京定居。
鲁迅日记中只字未提变卖祖产之事,仅是记录日常往来,如“上午得二弟信,五日发。下午心梅叔来”,查鲁迅书信,发现在写给挚友许寿裳的信中,鲁迅袒露了变卖祖产的苦衷与对家乡的复杂之情,1919年1月16日信中,鲁迅写道:“明年,在绍之屋为族人所迫,必须卖去,便拟挈眷居于北京,不复有越人安越之想。而近来与绍兴之感情亦日恶,殊不自至(知)其何故也。”
由此,我们至少明白了以下几点:一是鲁迅原有“越人安越”之念想;其次是售屋乃族人所逼迫,非鲁迅个人之意愿;三是在京购买房产的念头,此时就已然萌发了。
鲁迅对家乡的感情,在日记中也偶有流露。1912年中秋节(9月25日),鲁迅在日记中写道:“晚铭伯、季市招饮,谈至十时返室,见圆月寒光皎然,如故乡焉,未知吾家仍以月饼祀之不。”
情感的流露,依然很克制。
然而,这种现实生活的体验与文学再创作的张力,正是《故乡》成为现代文学经典的关键——它不仅是个人离乡的记录,更是一个时代精神漂泊的隐喻。
1923年,随着兄弟二人的失和,八道湾的美好愿望便轰然破碎了,鲁迅随即从八道湾搬出。1919年岁暮的那盏焚毁的灯笼,在我看来,就好似旧式家庭的土崩瓦解。
纵观鲁迅先生的一生,鲁迅一直在“出走”,从绍兴到北京,从北京到厦门,从厦门到广州,最后才在上海寓居;从北京出走后,鲁迅再也没有置办过房产。鲁迅的“出走”,既有主动的反抗,也有时代的无奈,但贯穿其中的,始终是一种不妥协的精神,不喜欢了就离开。正如鲁迅在《野草·影的告别》中所言:“我不愿彷徨于明暗之间。”——这或许就是对“出走”的最决绝的注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