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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5
星期日
当前报纸名称:黄山日报

执司法之笔 护秀美山水

日期: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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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4版:专版·公益广告       上一篇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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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裴梦雅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休宁县位于安徽省最南端,与浙江省、江西省交界,是全国生态环境示范县,也是新安江的发源地。休宁的山水间,植被丰盈、林木繁茂,森林覆盖率达82.17%,银杏、南方红豆杉等40余种珍稀树种茁壮成长,娃娃鱼、黑熊、穿山甲等20余种珍稀动物自由栖息。作为新安江源头法院,休宁县人民法院坚决扛起“上游”责任,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顺应人民群众对环境司法的新期待、新要求,为这片绿水青山筑牢法治屏障。

  “案”字为本,宽严相济审理

  依法快审快结,全面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2021年以来,休宁法院共审理环资类案件67件,其中非法狩猎案25件,非法捕捞水产品案18件,盗伐、滥伐林木类案8件,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6件。

  在一起滥伐林木案件庭审中,被告人懊恼地说:“我只知道砍树要办证,还真没想到有证砍伐也会犯法……”这句话道出了许多犯罪主体的共同心声。他们大多是农民,文化水平较低,法律意识淡薄,一般是初犯且犯罪情节较轻。对于这些初犯且犯罪情节较轻的被告人,法院依法判处缓刑,并在判决前与被告人所在社区进行沟通交流,确保他们能得到有效监管,被告人全部服判息诉,积极接受社区矫正,在社会上起到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对于那些屡教不改、犯罪情节恶劣的被告人则依法予以严惩,绝不姑息。为更好履行环资审判职责,持续推进环资审判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休宁法院积极组织法官参加培训学习,不断更新环资审判的先进审判理念和办案技能,切实提高审判质效。 

  “专”字为重,创新审判机制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专业法庭办专案,2019年5月,休宁法院在新安江源头——鹤城乡樟源里村成立全市首个“生态保护巡回法庭”,打造民事、刑事、行政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审理模式,制定工作方法,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巡回审判工作有章可循。生态保护巡回法庭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就地宣判的做法,2021年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司法报告》。持续加强“新安江—千岛湖”生态保护跨域司法协作,在月潭湖镇回溪村设立全市首个生态旅游巡回法庭并敲响首槌,找准司法服务库区着力点,助力解决生态环保旅游等各类纠纷,为秀美黄山再添一道亮丽的“法治”风景线。

  2023年8月15日,迎来首个全国生态日,休宁法院在鹤城乡新安源村设立新安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在县委政法委牵头下,联合11家单位共同建立生态环境司法协同治理中心,合力构建“五协同”机制。“休宁法院先后在新安江源头设立生态巡回法庭、建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和协同治理中心,对推动新安江环境资源一体化司法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全国人大代表、新安源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李发权表示。休宁法院生态环保工作多次被《人民法院报》《安徽法治报》等媒体聚焦报道,“三位一体”司法守护秀美山水成功入选2023年度黄山市“十大法治事件”。 

  “治”字为要,助力生态修复

  “如何能更有效发挥环境资源审判的职能作用?必须将恢复性司法理念贯穿案件办理始终,以司法之力推动受损生态环境得到及时修复。”办理环资案件的法官们早已达成共识,惩罚不是目的,更盼“青山碧水绿如初”。

  2020年,首次采用七人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一采矿公司非法占用公益林采矿被处罚金;持续深入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审结安徽省首起售卖野生兰花刑事案件,联合多部门将非法采挖的22盆野生春兰移植至齐云山国家森林公园,护兰重回大自然;2023年,联合检察机关、林业部门建立“公益诉讼+碳汇”机制,开展全市首起单独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碳汇认购活动,当事人认购林业碳汇68.49吨;2025年,成立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在一个个案件判决中,体现出环境司法的惩治、保护、预防、恢复等功能,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生态效果的有机统一。2021年以来,共审结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8件,66名被告人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59万元,开展增殖放流活动4次,放生鱼苗280万尾,补种复绿林木38亩、6850株树。

  “巡”字为常,播撒法治种子

  为着力打通环境资源审判“最后一公里”,休宁法院主动到案发地、水源地进行家门口审判,让更多群众能直观感受到庭审现场氛围,增强绿色获得感、体验感。在案发地审理一起非法毁坏国家公益林案,通过严惩毁“绿”有效护“绿”,吸引3万余人线上线下“围观”;针对滥伐林木被告人行动不便的情况,法官踏上几十公里山路,把“庭审”搬到被告人家中……2021年以来,共开展巡回审判15次,社会各界人士线上线下旁听4万余人次。

  休宁法院全力构建“沉浸式”生态法治宣教矩阵,以“世界环境日”等特殊节点为契机,通过广播电视、送法下乡等方式开展法治宣传20余次,法官通过电视台“平安在线”栏目“现身说法”,推动社会各界和公众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辖区群众生态环保意识不断增强。2025年3月《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正式实施前,联合市法院、齐云山管委会、齐云山小学开展古树名木研学活动,将法治课堂搬进千年绿荫。“我们将充分发挥司法职能,落实守护和监督职责,让绿色瑰宝更加枝繁叶茂!”在古老榔梅树的“见证”下,齐云山法庭法官从景区管委会负责同志手中接过古树名木“司法守护人”聘书,作出郑重承诺!

  “原来法治就在身边!”为了能够讲好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故事,休宁法院先后拍摄了《穿行在绿水青山的法庭》《守护源头 向“绿”而行》等微视频,用镜头记录下法官的担当。法官们穿梭于山林、溪流、田野,用坚守传递着温情,用脚步丈量着每一寸土地,用法律守护着每一抹绿色,为“绿水青山”注入永恒的法治底色。法官们在百姓心中、山水间播撒下的法治种子,正在生根开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