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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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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公仆意识的构成要素及其作用机理研究

日期: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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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6版:理论       上一篇    下一篇

  □ 罗 丹

  党的二十大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以牢固的公仆意识践行初心,永远铭记人民是共产党人的衣食父母。”如何强化公仆意识,正确使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要搞清楚领导干部公仆意识的构成要素及其作用机理,确保在错综复杂的环境中不迷失自我,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展现担当作为。

  一、基础要素:准确理解领导干部公仆意识内在逻辑

  领导干部是党治国理政的骨干力量。领导干部公仆意识的基础要素既继承马克思公仆思想,又受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滋养。

  (一)马克思公仆思想是领导干部公仆意识的理论来源。马克思通过对巴黎公社经验的总结及对未来社会的美好设想,提出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工农群众是国家的主人。他在《法兰西内战》中明确提出“社会公仆”概念,要求无产阶级国家政权及其公职人员应为“人民公仆”。社会公仆没有任何特权,其核心就是为人民服务。为避免干部腐败、特权等问题,需实行人民选举、监督等制度。这一思想突破了传统官僚体制中官员与民众的等级关系,强调公共权力回归社会本质,为干部的角色定位提供了价值基准。

  (二)中国共产党人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公仆思想。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中国送来马列主义,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公仆思想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公仆思想。毛泽东认为,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将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人民群众评价党的工作标准之一。江泽民强调“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党和国家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胡锦涛提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确保人民能够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人民至上,要求干部着力践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领导干部公仆意识的源头活水。中国古代诸如“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得众则得国,失众则失国”“民为邦本,本固邦宁”“民者,邦之命脉”等思想,凝结着古人治国理政的智慧和遵循,为领导干部公仆意识提供丰厚的文化滋养。

  二、过程要素:着力打造领导干部公仆意识养成机制

  公仆意识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需要通过不断的学习、培育、监督逐步养成。

  (一)干部教育培训为领导干部增强公仆意识的基本遵循。党的历史经验和现实发展告诉我们,没有全党大学习,没有干部大培训,就没有事业大发展。一方面,强化理论武装。通过系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能够帮助干部筑牢思想根基,理解公仆关系的原则和规范,明确公仆的角色定位,增强为民服务的理论认同。另一方面,加强党性教育。干部的党性不可能与生俱来,更不可能一劳永逸,必须在持续不断的党性教育中形成、保持和增强。党性教育重点开展理想信念、党的宗旨、革命传统、党风廉政教育,突出党章和党规党纪等的学习教育,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让领导干部深刻理解党的性质、宗旨和使命,增强其为民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此外,加强领导干部履职能力培训,为领导干部增强公仆意识提供保障。

  (二)培育优良作风为领导干部树牢公仆意识提供坚实基石。培育优良作风不仅是领导干部自身修养的体现,更是履职尽责、担当使命的必然要求。一方面,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叮嘱领导干部要注重家风建设,强调领导干部的家风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领导干部作风的重要表现。领导干部要带头抓好家风,营造崇廉拒腐的良好风尚。另一方面,不断改进工作作风。领导干部的工作作风直接关系到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领导干部存在慢作为、假作为等现象,其根本原因是公仆意识淡化。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在为民服务过程中,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坚持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三)全方位监督为领导干部践行公仆意识提供纪律保障。没有人民监督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领导干部作为公共权力的行使者,其权力的运行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监督应贯穿领导干部行使公权力的全过程。一方面,完善内部监督机制。监督机制不仅可以纠正思想偏差、提升队伍素质,更重要的是以制度方式规范“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的行为。通过完善党内监督、行政监督等内部监督机制,促使领导干部在日常工作中不断自我审视和调整,确保行政行为符合人民公仆的要求。另一方面,拓宽外部监督渠道。通过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等外部监督方式,对干部行政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只有这样,才能促使领导干部时刻保持清醒,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三、结果要素:科学设计领导干部公仆意识评价指标

  目前,领导干部公仆意识的标准能基本适应时代发展需要,但也存在标准制定不到位和指标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因此,领导干部公仆意识的结果要素体现为围绕核心和关键,创新优化各环节,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形成适应现代化发展要求的评价体系。

  (一)精准把握领导干部公仆意识的核心和关键。公仆意识的本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领导干部公仆意识评价指标应围绕这一核心。一方面,明确广大人民群众是考核评价主体。领导干部的公仆地位由人民赋予,也必须由人民来评价,必须以人民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为衡量标准。另一方面,提升服务能力是考核评价关键。领导干部是否践行公仆意识,不仅仅看其是否热情,还要看为民服务的实效,是否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二)科学设置领导干部公仆意识的考核评价指标。考核评价在防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确保为人民服务的底色中发挥巨大的作用。一方面,突出理论素养和政治忠诚。领导干部把政治素质、理论素质、党性修养等要求做实,使之具有可操作性,要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真正做到为民服务。另一方面,注重对领导干部服务能力与工作实效进行有效评价。通过设置群众满意度、公共服务动机、工作成效、突发事件处理能力、志愿服务参与度等指标,采用层次分析法、熵权法等确定各指标的权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明确的评价标准,得出科学合理的评价结果,并将评价结果与领导干部考核、晋升等挂钩。

  本文系2024年度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重点课题研究成果 课题编号:QS2024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