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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黄山日报

公交上携带笋子超重需额外收费吗?

日期: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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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8版:我要说       上一篇    下一篇

  我要说

  王先生:歙县客运站开往小川方向的城乡公交规定,乘客携带物品超过30公斤要额外收费。本人认为城乡公交应当为农民携带农产品进城提供方便,建议取消对乘客携带行李超过规定重量的部分进行收费的规定。

  我来办

  歙县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公交运营企业对乘客携带行李超过规定重量的部分进行收费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为方便农村群众、减轻乘客负担,将引导公交运营企业对携带农产品的乘客酌情减免超重行李费用。

  记者调查

  王先生是歙县居民。日前,他拨打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上述问题并表达自己的观点。

  王先生告诉记者,父亲今年60多岁,是农民,老家在歙县黄备,现住县城。每年春季,父亲都要回老家挖笋,然后将笋子带到县城,一部分赠亲友,一部分留着自家慢慢吃。前些天,父亲坐上歙县客运站开往小川方向的城乡公交,又回老家挖笋子。就在父亲将笋子带上公交准备返城时,驾驶员以“携带物品超过30公斤需额外收费”为由提出收费,途中,驾驶员几次提及超重收费一事,后见父亲一直拒付,便不再追要。

  王先生说,父亲每次从老家带笋回县城,一般六七十斤,多时有百来斤。今年前几次回老家挖笋、带笋,也是坐公交来回,驾驶员都没说要额外付费。且公交车上无称重设备,怎么称重?接着他又补充说,从县城到黄备,以前这一路跑的是中巴车,单程票价9元,虽说比现在贵1元,但那时候乘客随身携带的物品多了,驾驶员和售票员看了还会主动帮忙弄上车,也不额外收取费用。“农村人带点农产品进城很常见,现在说东西多了要另收费,我觉得这是给老百姓增加负担。”

  就王先生所反映的问题,记者联系歙县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该中心有关工作人员指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七条,旅客随身携带行李应当符合约定的限量和品类要求;超过限量或者违反品类要求携带行李的,应当办理托运手续。依据《安徽省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乘客可以免费携带重量三十千克以下或者长宽高之和不超过二百厘米的物品。上述驾驶员提出对物品超重部分收取费用,从法律层面来说并没有错,但最后没有收费,显然是考虑到一些实际情况。

  这名工作人员表示,到了农副产品销售季节,常有百姓携带冬笋、笋干、茶叶等农产品进城。现在群众对公交出行的关注度比较高,建议公交运营企业和从业人员灵活掌握运用相关政策法规,既要做到依法依规、爱岗敬业,也要学会换位思考,酌情减免部分收费,降低农产品上行费用,打通农产品进城的“最后一公里”,以实实在在的举措支农助农,为农民减负。“上周召开城市公共交通从业人员培训会,我们还专门提到这个案例。同时要求从业人员妥善处理民生实事,进一步提升公交服务质量,让公交出行有温度。” ·许 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