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公开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日期:03-29
2024年5月31日至6月7日,6月11日至7月2日,安徽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4年10月12日向黄山市反馈了督察报告。黄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对督察反馈问题全盘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督察整改工作作了全面部署,要求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抓好整改落实。黄山市及时研究制定了《黄山市贯彻落实第三轮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目前已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同意,现予公开。
《整改方案》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精准、科学、依法,坚决抓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至2025年底,督察反馈问题完成整改75%以上,转办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基本解决。2026年底前,基本完成此次督察整改任务。通过整改,促进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国前列,生态环境安全保障能力持续提升,生态保护修复取得明显成效。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污染防治、生态环境执法、生态环境监测等长效机制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进一步落实。生态价值转化路径进一步拓宽,绿色低碳产业结构持续构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积极进展。
对照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梳理出反馈问题57个,形成《黄山市贯彻落实第三轮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清单》,逐项建立问题、任务、标准、责任“四项清单”,对标对表推进反馈问题逐个整改落实、逐项验收销号,确保改彻底、改到位、改出实效。
《整改方案》明确了5个方面重点举措:一是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安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高标准推进新安江—千岛湖生态环境共同保护合作区建设,推进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健全完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体系,推动各级各部门履职尽责、实干担当。二是扎实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科学制定整改方案,清单化、闭环式推进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深入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质量提升行动,适时开展整改“回头看”,坚决杜绝敷衍整改、虚假整改。进一步深化“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持续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坚持拍摄市级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深入摸排整治同质性、关联性、衍生性问题,推动各类问题一体发现、一体解决。三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实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协同控制。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区域联防联控。深入实施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提升三年行动,确保新安江街口断面生态补偿指数P值稳定达标。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处理基础设施短板,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保护,持续推进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持续推进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源头防治行动,加快省级“无废城市”建设,深入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推进,规范运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PPP项目,加强秸秆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持续开展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有效控制农业农村面源污染。四是持续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和管理机制,常态化推进涉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持续开展“绿盾”强化监督行动。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高质量推进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全面实施“六大森林”行动。扎实开展“绿美江淮”行动,推进全市森林覆盖率继续保持全国前列。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持续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和湿地保护修复。加强耕地、林地保护执法监管,严肃查处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全域推进县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启动省级生物多样性体验地建设,谋划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五是着力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全面推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运用无人机等先进设备开展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充分发挥新安江水质监测网络及数据化管理平台、大气精细化管理平台作用,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数字化水平。完成重点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一河一策一图”全覆盖,完善环境应急指挥平台,健全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强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格“两高”项目和化工园区环境准入,强化污染源头管控。积极打造长三角区域性绿色生态产品交易中心,持续做好新安江流域水排污权交易、林业碳汇项目等。积极谋划推动碳达峰行动,持续深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调整。
为确保督察整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整改方案》确定了保障措施。市委、市政府对督察整改工作负总责,市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具体负责督察整改的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各区县党委、政府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做好行业监管、验收销号等工作。完善整改推进、验收销号、考核问责全过程工作制度,实施“月调度、季通报、半年交账、年度考核”,推进督察反馈问题高质量整改到位。严格执行省市整改及验收销号实施办法,“一事一验”实地核查,逐条对照、逐项验收,确保所有问题改彻底、不反弹。加强“一台一报一网”、微信、微博等融媒体宣传报道,及时公开整改方案、整改进展。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营造良好氛围。
下一步,黄山市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政治责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持续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不断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以更大力度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加快建设生态强市,全面打造美丽黄山。
中共黄山市委
黄山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