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说
邓先生:在双方口头约定好的前提下,房东出尔反尔不退租房押金,希望相关部门惩治这种不诚信的行为。
我来办
房东:愿意退还一半押金。
记者调查
邓先生是一家省外公司驻黄人员,今年5月底,因公司项目临时调到屯溪。6月初,其在中心城区大润发超市附近一老旧小区租房,约定租期一年,租金每月1000元,一年分两次支付,另交押金1000元,待租期满退房后返还。
10月初,因工作调动关系,邓先生需要到区县工作很少再回屯溪,于是找到房东协商退房。考虑到自己有违约在先的情况,邓先生觉得过意不去,与房东沟通时说自己国庆节就搬出去,剩下的租金就当违约补偿了,只要求退还押金。
“其实严格意义来说,我国庆节期间就已经彻底搬走了,也把钥匙退还给了房东,如果按照实际租期计算,我可以住到11月底。”邓先生介绍,作出如此让步,主要是考虑到自己事先违约,虽然受不可抗力影响,但情理上总觉得过意不去。但万万没想到的是,在事先口头谈好的基础上,自己交还了钥匙,房东却不退还押金了,还大言不惭地说“你可以违约,我就可以说话不算数……”
对此,邓先生气不打一处来,经过几次与房东沟通无效后,只得报警求助。但这种租房纠纷,出警人员告知只能从中调解,不一定有很大效果。之后,邓先生又向房管、市场监管部门咨询反映,得到的最佳回馈是采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另外,房东对此也有话说。首先是邓先生租期未满就要退房,已经违反了合约约定;而且自己的房子里本来就有空调和洗衣机,只是因为时间久了,有一些老旧了,为了满足邓先生需求,在租房时已按照邓先生要求购置了新的空调和洗衣机,现在半年租金还不够买空调和洗衣机的钱,如果再退还押金,实在难以接受。至于自己已经口头答应退还押金的说法,房东并未否定,而是说,不退还押金也是事后想了想觉得太亏,所以才不想退。
就这么一点小钱小事,还要打官司的话太麻烦。最终,邓先生通过“我要说”平台寻求帮助。在记者和房产中介公司多次协调下,最终双方各自作出让步,房东愿意退还一半押金,邓先生也同意这一方案。
·钟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