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说
代课教师:在公立学校代课期间被无故解聘,可以采取哪些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来办
休宁县教育局:高度重视,已和反映人有效沟通,目前此事已妥善处理。
记者调查
在休宁县公立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代课教师反映,自己在休宁县海阳第一小学任代课教师两年,但8月26日,其和另外一名代课教师却被通知,今年秋季休宁县教育局分来不少定向师范生,名额已够,开学就不再续聘他们了。“当时我们很不理解,感觉很无辜。这两年我们兢兢业业,教学成绩都还不错,学校解聘为何不按照劳动法提前1个月通知?马上都开学了,现在才通知,我们怎么办?可以采取哪些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安徽昌法律师事务所一名洪律师就此答复:按照教师法规定,如果学校或者是教育机构侵犯教师合法权益,或者教师对学校和其他机构作出的处理结果不服,可以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诉;如果对主管申诉不服,可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如果是劳动关系,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到法院起诉。
8月29日上午,记者联系到海阳一小的汪校长,他解释,当时聘请老师时,关于待遇等方面都已与对方说清楚,这是双向选择。对方既然选择来,即说明同意待遇。关于该代课老师反映的问题,在上学期期末时,学校教导处就建了一个群,并告知代课老师,下学期如果愿意在学校代课,就加入这个群,或者跟学校说一声。但这也是双向选择的。如果学校经过各方面如之前的教学成绩、工作态度等综合考核,再确定是否继续聘用。如果确实没有岗位的话,学校只能予以辞退,这在当初也都讲清楚了的。至于到8月底通知辞退的问题,是因为休宁县教育局人事部门每年要到8月15日以后才能明确新增教师名额,学校只能据此确定下一步工作。因此,要求提前1个月通知,客观条件不允许,学校做不到,只能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来定。
8月30日,休宁县委相关部门转述休宁县教育局的答复,称接到反映后,休宁县教育局高度重视,当天下午即安排一名局班子成员赶到海阳一小,积极与学校一起和当事人就反映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并已获妥善解决。今年6月26日,在放暑假之前,海阳一小教导处在组建的代课教师群里,就通知了新学年代课教师的留用问题,明确双向选择,实行遴选。其次,关于今年解聘通知迟的原因,和老师已经解释清楚,希望得到他们的谅解。最后是待遇问题,包括七八两个月的工资和2023至2024学年每月代课教师考核费用的诉求,休宁县教育局和学校都作了承诺:9月份予以发放。
·姚大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