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港/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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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干部成长训练营学员到黎阳老街调研文旅融合发展。
胡港/摄
□ 陈国有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明确提出,要打通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最后一公里”,构建横到边、纵到底“全面覆盖、全员轮训”的党员教育新局面。乡镇党校全称为乡镇(街道)党(工)委党校,是最基层的一级党校,是建在党员家门口的党校,是村、社区党员干部接受党性锻炼、理论学习和推动能力成长的主阵地、主渠道。在新时代新征程背景下,乡镇党校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重要论述结合起来,聚焦“六有”(有组织机构、有场地设施、有师资队伍、有培训计划、有管理制度、有经费保障)建设,不断提升培训质量。
健全组织机构。《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指出:乡镇(街道)党(工)委是办党校、管党校、建党校的主体。党(工)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在兼任乡镇党校校长的同时,应结合乡镇党委工作分工情况,统筹安排副校长等岗位兼任工作,确保岗位对等、职责明确。
优化场地设施。坚持朴素、实用、安全、节约的办学原则,积极利用现有资源,对机关办公场所、会议室、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现有设施设备进行优化整合,适当添置桌椅、电脑、投影仪、音响等电教设备,确保党校有一定的教学培训场所和设施设备。
充实师资队伍。按照党校系统资源共享要求,师资力量以市、县级党校教师为主,同时聘请乡镇(街道)领导干部、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先进模范人物等作为兼职教师,形成“教师讲理论、领导讲政策、部门讲业务、基层讲案例”的专兼职师资队伍,在“党味”和“乡土味”的交融中,确保教育培训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科学制定计划。针对乡镇面广、流动党员多、政治素质差异较大的实际情况,从人员、形式和内容上统筹谋划。首先,明确对象范围。辖区内村、社区党员,镇干部、村干部、村民小组长及村委监督委员会成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和“两新”组织党员,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村(社区)青年后备干部等对象应纳尽纳,确保每年集中培训不少于1次。其次,形式灵活多样。通常以短班为主,可以利用夜学等形式,结合“七一”、冬训及主题党日等常规活动开展培训;可以在县级党委、组织部门的统筹下,利用村干部培训基地等阵地完成党员集中轮训等任务;也可以结合宣传部门的“举旗帜、送理论”专题宣讲、县级党校的“送教下乡”等活动进行。最后,内容务实管用。课程设置要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主线贯穿始终,确保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主业主课地位。
完善管理制度。及时完善教师管理、教学管理、学员管理、教案审核等制度,以规范的工作机制保障教学活动正常开展。如,制定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要求党(工)委委员每年至少带头授课1次。同时,要严肃学习培训纪律,严格执行学员考勤考核制度,建立党员教育培训档案,将教育培训情况作为党员年度考核、民主评议和评星定级的重要依据。县级党校在培训班次设计、教学计划制定、教学组织实施、学员管理等方面加强业务指导,确保办学效果有质有量。
保障经费投入。乡镇党校工作所需经费要及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合理、优先安排教育培训费用支出。同时,县级组织部门每年应根据乡镇党校办学情况,从县管党费中统筹安排,确保教育培训常态化、长效化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