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0号令)、《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51号令)、《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00号令)和《黄山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规定,现将2023年度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年检和等级评估结果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