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事故责任认定的复核结果,怎么办?
日期:04-29
我要说
许先生:一起事故中的当事人不是我撞的。可休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并不听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令其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仍然作出我负全责的结论。这可怎么办?
我来办
休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复核以一次为限,并且按照市交警支队的要求重新补充侦查,再次作出责任认定。
记者调查
近日,家住休宁县海阳镇川湖村里坦组的许先生反映其太冤枉了,之前遭遇一起交通事故,其撞的是自行车,并未撞到骑车的人,但休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事实不清的情况下,作出本人负全责的认定结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复核后,认为主要证据不足,令休宁交警重新调查、认定。但休宁交警却在重新调查取证后仍然认定是本人承担全部责任,自己该到哪去讲理?
记者就此赶到原先的交通事故案发现场,许先生详细介绍了案发经过,“去年10月17日傍晚5点多,我驾驶三轮车行驶至川湖村委会附近时,看到直行的马路远方有一辆车大灯开着,好几分钟都没走,几十秒后,我骑车从它右边迎面通过时,被大灯晃着了眼,一下子撞到路边停放的自行车,于是我连忙往左侧打方向,回头瞧见马路中间躺着一个人,而这时,原本停在路边的那辆车突然跑了。”许先生说,本着善心,不能见死不救。“是我把老人送到医院的,老人伤势较重,到现在都没醒过来。交警调查时,我迷糊得很,清醒后告诉交警,自己撞的是自行车,并未撞到骑车的人,老人可能是骑车时被迎面那辆车的强灯晃着了眼,一头栽到了马路上。我和老人行驶的方向一致,如果是我撞的,她很可能是后脑勺着地,而不是前脸倒地受伤。现在我不明白,那辆红色轿车停在路边不走干嘛?是在等我替他背锅吗?”
采访中,当晚在村道附近散步的几名群众告知,他们看到一辆红色的电动轿车从里坦往川湖村委会方向行驶,几秒钟后就听到响声,然后发现是出了交通事故。“我们拐个弯,大概80米距离,赶到现场后看到,受伤的人是横在路上的,而那辆原本停在路边的红色轿车已开走,只看到三轮车主停在现场救人。”有村民说,他们在交警队取证时,也是这么说的。
为此,休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人表示,许先生对休宁交警做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起了复核申请,市交警在今年1月26日作出了复核结论,认为交通事故认定书主要证据不足,予以撤销并责令重新调查、认定。此后,我们重新补充侦查,也找到了开大灯的车主,进行了痕迹鉴定,再次作出了责任认定。该负责人表示,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但对于许先生反映的情况会给予重视,将再次对该案进行审视。
“如果当事人仍然对休宁县交警大队的复核最终结果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重新划分责任。”4月19日,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科相关法律人士说。 ·姚大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