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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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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黄山日报

“执”剑护歙,春暖花开

日期: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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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惠民暖企执行大会战 歙县农商银行向执行局干警送上锦旗 执行“110”夜间赴杭州执行 歙县、开化两地法院联合执行,跨省追踪、精准打击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 开展“冬日破冰”专项执行行动 拘传被执行人

  □ 本报记者 黎小强

  2023年8月2日,晨曦初露。歙县县政府广场前,警灯闪烁。全县四大班子领导,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8名营商环境体验官,法院、公安局、检察院部分干警等百余人齐聚誓师,一场执行大会战在夏日沸腾。6时40分,第一行动小组赶至七川村;6时50分,第二行动小组到达雄村镇;很快,第三行动小组“兵降”文欣苑。截至当日下午5时,会战共执结案件15件,拘传、拘留5人,执行到位100余万元,交付价值约2亿元的不动产1.5万平方米。

  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惠民暖企,上述执行会战是一次全面检视。去年迄今,歙县人民法院秉持“人民至上”理念,持续深化“一改两为”,全面提升工作效能,进一步将“纸上权利”变为“真金白银”:执结案件1895件,执行到位6.69亿元,同比上升10.4%;强化线上和线下财产调查,查控被执行人银行存款1.13亿元、房产2623套、车辆281辆;用足用好各类强制措施,拘传、拘留367人,发布失信名单708人次,限制高消费908人次……2023年执行成绩单亮眼,今年1—2月同样“热辣滚烫”。

  追风赶月莫停留,平芜尽处是春山。歙县法院去年以来执行工作一路繁花的背后,有怎样的精彩故事?

  1 创优营商环境

  阳春布德泽,万物生光辉。良好的营商环境如阳光雨露,滋润广大市场主体。知行合一,该院多措并举,为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不遗余力。

  某制衣公司雇用吴某、叶某等17人工作,多年来因经营不善,欠薪8万余元,经仲裁委员会仲裁调解后仍未履行。执行中,法院依法冻结该公司名下银行账户,但账户内无足额余款,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查封被执行人所属机器设备。该公司向法院表示,因目前经营困难,请求分期支付。最终,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同意对该公司机器设备予以“软查封”,即在查封前提下允许被执行人在合法范围内继续使用,一方面保障申请执行人权益,一方面保障工厂继续运转,以获利支付工资。最终,被执行人分期四个月将17名员工的欠款全部支付完毕,实现保护市场主体、帮扶中小微企业与保障民生、维护申请执行人权益的双赢。

  某建筑劳务公司为某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项目提供劳务,完工后尚有工程款86万余元未付,经法院调解后仍未履行完毕。故某建筑劳务公司向法院申请将某工程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考虑到如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将影响该公司信用,法院遂发出“预纳失”通知书,降低对其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适用“预纳失”机制,能够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涉案企业经营的不利影响,也引导和鼓励被执行人及时纠正失信行为,保障申请人的胜诉权益。最终,该案被执行人收到通知书后,积极与申请人协商并在法院主持下签订了分期付款协议,该案顺利执结。

  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一次次暖心实举即为明证。去年,该院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灵活采取查、冻、扣等措施,积极救助市场主体,保护企业生产秩序,对6家暂时丧失履行能力但无规避、抗拒执行行为的民营企业,采取“活封活扣+执行和解”等执行方式,让企业重获生机;建立健全信用修复机制,探索建立失信预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开展企业信用修复、市场主体出清等行动,为26家被执行企业修复信用;深化执破衔接和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对5家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企业“执转破”,更好实现对市场主体的“挽救”和“出清”功能,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1+1>2”的效果;对拖欠企业债务案件,开启立案、执行“绿色通道”,快立、快执。

  2 攻坚重点案件

  登山不以艰险为止,则必臻乎峻岭。歙县法院突出重点案件攻坚,在全省率先创立县四大班子领衔推进、乡镇协办重大疑难执行案件机制,举全县之力破解执行难,壮声威,暖民心。

  去年8月2日,随着30余万元入账北岸镇政府指定账户,一起长达八年的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成功化解。2015年2月开始,歙县某公司因厂房建设施工需要向吴某采购钢材及水泥,支付部分货款后尚欠45万元。后经法院审理,依法判令该公司支付吴某货款43万元。判决生效后,该公司亦未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过程中,该院执行局经摸排,发现该公司虽有债务但仍有盘活希望,遂将该案交属地乡镇北岸镇协助办理。北岸镇收到该案后,立即与深渡法庭、执行局会商,共同督促企业凑集资金,助其与各位债权人协商一揽子解决债务。该公司本来也有发展的意愿,在法院和镇政府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该公司一次性支付吴某30余万元,纠纷就此了结。

  王某、程某作为保证人替方某履行金融借款还款义务,向方某追偿未果,分别就54万余元代偿款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法院查封了方某持有的某公司40%股份,该股份另有其他债权人申请采取查封措施,王某案件为股权首封。该股份经二次网络拍卖流拍,资产处置陷入僵局。流拍后,王某向法院申请以物抵债,但考虑到自己债权数额与流拍价格差距较大,遂与程某等其他查封顺位在先的四位申请执行人,共同申请以方某名下股权抵偿五案债务。法律对共同以物抵债无明文规定,亦无明确禁止。鉴于股份易于分割,且本案中查封顺位在先几位申请债权人一致同意以物抵债,歙县法院主动研究论证申请人提出共同以股权抵偿债务的合法性和可行性,依法为共同抵债申请人办理抵债,提高了资产处置效能,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达到三个效果的统一。

  无论清晨、黑夜,在重点案件攻坚路上,该院笃行不怠。对涉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案件,该院通过集中传唤一批被执行人督促主动履行,集中评估、拍卖一批可供执行财产,以物抵债一批,助力资金及时回笼;对涉民生、涉农民工工资案件,通过集中执行行动、强化执行强制措施,实干快结,全力维权;对有财产长期未实结案件,采取建立台账、明确期限和责任人,一案一策逐个突破;对涉黑恶等疑难复杂案件,通过加大协调力度,开展跨省、协同执行等,用真金白银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对涉经济园区企业案件,推进多家“僵尸企业”及时出清,盘活资产2.98亿元,释放土地182亩,助力园区企业腾笼换鸟、处置低效用地。

  3 聚力执源治理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抓前端,治未病,执源治理不可小觑。为此,该院做好“开端”,防控前移,成效不俗。

  立案阶段,法院向当事人发放《诉讼风险提示书》,告知诉讼和执行风险,加强多元解纷制度落实,引入基层调解力量,在诉前第一关口化解纠纷,以诉源治理推动执源治理,并积极开展执前督促和执前和解。为推动多方配合、全程治理,该院建立审判部门督促自动履行机制,按“一件事一次办”“谁办理、谁负责督促履行”原则,要求案件承办人做到每案必提醒、每案必督促,将生效裁判自动履行率纳入法官绩效考核及相关业务部门综合工作考评;执行立案后,发现被执行企业法人符合破产条件的,积极引导债权人采取破产清算途径实现债权,力促立审执破全过程治理。该院还推行自动履行、信用修复正向激励机制,探索与有关部门建立诚信履行激励机制,对自动履行被执行人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优先提供诉讼便利服务,定期发布“诚信履行名单”。一波波硬核操作,有效回应了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期待。

  去年9月,歙县杞梓里法庭调解一起旅店服务合同纠纷案,不仅前往外省实地查访,与债务人取得联系,且在确认债权后及时督促履行。被告王某于2022年10月入住歙县三阳镇某酒店,次年1月退房,期间吃住共产生费用2万余元。王某退房时向酒店支付4000元,承诺剩余房费于次月下旬付清,并出具欠条。之后,王某不仅未付欠款,还拒接电话。立案后,承办法官为双方分析利弊、释法明理,最终原告同意将履行期限放宽至8月底,并签署调解协议。调解书出具后,法官多次联系王某,提醒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在法官跟进下,原告收到了“久违”的房费,避免了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去年10月,歙县经济开发区法庭慎用财产保全措施,诉前化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黄山市某铝业公司承建黄山某发展公司铝合金门窗制作及安装工程。工程于2021年12月完工,尚有49万余元工程款经多次催讨未付。原告代理律师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冻结被告银行账户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承办法官审查认为,保全申请合法合规,但被告公司目前发展前景良好,该案不具有判决难以执行的情形,若贸然采取冻结、查封等措施,影响其正常经营。在深入了解双方的真实想法和实际困难后,承办法官决定调解优先、慎用保全,召集双方当事人诉前协商解决。经调解,被告当场支付第一期工程款,原告对被告目前存在资金困难给予充分理解,欣然接受分期付款计划。

  步履铿锵,只为“歙事井然”。去年10月,歙县法院结合主题教育,能动司法,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执源治理工作的实施细则》,提出14项举措,紧盯矛盾纠纷源头,靶向攻坚,以根治为目标,力图构建完善“诉前防控、诉中化解、诉后息讼”的立审执破一体化执源治理模式,推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实质化解。

  潮头登高再击桨,无边胜景在前头。“2024年,我们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做深做实能动执行、为民执行、规范执行,培优执行现代化工作理念、工作体系、工作能力,全面推进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不断迈进。”歙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江彦目光坚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