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良顺
水芹也是那天回村时采的,和马兰头一起。
马兰头长在溪边的缝隙地里,水芹就扎根在涧水下的砂砾中。新芽初生不久,水嫩水嫩的,连根带土拔起,也就一二十厘米,和菜市场里一年四季修长美白的芹菜相比,让我有种辣手摧花的罪恶感。
好在这条溪涧里的水芹成片成片的,和野草一样,有着“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繁衍能力。
在我的“母语”里,水芹本就是草——水甜(田)草。这个“甜”字是我“音译”的,村里山多地少,田更少,难得几片豆腐干似的梯田,哪舍得让它长草呢?只有山里的溪涧、田边的沟渠、路边的隙地,才让这些水芹肆无忌惮地疯长着。
水甜草并不甜,甚至连牛羊都不喜欢其浓烈的气味。几年前,我将几枚芹菜根丢在阳台上的“菜园”里,连虫都避之不及,在其他蔬菜都相继夭折之际,它们竟长得根壮叶茂,想除都除不尽。
很多食材就这样,动物不吃的,人吃,北方人不吃的,南方人吃,外国人不吃的,中国人吃。可见国人吃有多勇敢,胃口有多强大,就像汪曾祺写的那样“中国人口味之杂也,敢说堪为世界之冠”,四条腿除了板凳、天上飞的除了飞机、水里游的除了轮船,其他几乎均可入食。
我虽不敢像汪曾祺那样号称“有毛的不吃掸子,有腿的不吃板凳,大荤不吃死人,小荤不吃苍蝇”,但口味还是比较宽、比较杂的,南甜北咸,东酸西辣,基本能适应。即使儿时缺油少荤,在我们家一群孩子里,我也算是最好养的,瓜果野菜,能吃就行。十几年前,我曾在连云港吃过一种豆虫(黄豆叶上长的,当地人叫“豆丹”),起初不知何物,食毕,方知食材来自那些柔软蠕动的大青虫,瞬间确有不适。然第二天竟鬼使神差地又点了一份,细品,质滑嫩,味极鲜。有一年去云南,还吃过松枝嫩芽,也不是太难吃。
儿时,见城里人在村外的沟渠里采集水芹,视为另类。如今我也已入此行列,不管回乡探母,还是户外登山,见有各种野菜,亦采之为快。
芹菜古有“水中八仙”之称,与莲藕、茭白、慈姑等水生食材齐名。早在春秋时期,就有人开始采食芹菜了,号称世界上最古老烹饪理论的《吕氏春秋·本味》,竟将“云梦之芹”奉为“菜之美者”。“云梦”为古代湖名,在今湖北境内,不知长江水滋养出来的芹菜和新安之水孕育的有何差别?
《诗经》里的水芹更是诗意盎然,《泮水》中的“思乐泮水,薄采其芹”,《采菽》中的“觱沸槛泉,言采其芹”,这里的芹菜既是食材,也是观赏物,且其采摘时,都在“君子来朝”的大场面上,很有仪式感,似乎与“芹献”有那么一点千丝万缕的关系。
“芹献”是个典故,《列子古注今译》中有这样一个故事:古时宋国有个农夫,寡闻自负,某日晒着太阳,以为别人不知此事舒坦,竟突发奇想,欲将此禀报皇帝,以邀重赏。邻居得知后对他说,以前有个人,自己觉得芹菜好吃,就拿它献给富豪,谁知富豪尝后,口舌受蜇,腹痛不已,并嘲讽他就是那个送芹菜的人。
这本是一个贫穷限制想象的笑柄,后竟被引申为送礼时的谦辞。那天我从乡下回城,将一大袋水芹分了一半给邻居,是不是也该来一句“如不嫌弃,愿以芹献”呢?
当然,现在已没人会到溪边采把芹菜,专门闻闻它的香气,更不会拿一把芹菜像花那样献给贵宾,其唯一用途就是食材。《随园食单》载:“芹,素物也,愈肥愈妙。取白根炒之,加笋,以熟为度。今人有以炒肉者,清浊不伦。不熟者,虽脆无味。或生拌野鸡,又当别论。”
按此说法,芹菜除了与鸡肉凉拌外,不宜与其他肉类搭配,实在不敢苟同。芹菜分为水芹、旱芹和西芹。西芹素炒较多,西芹百合、西芹木耳等。柳宗元的《龙城录》中记载的“魏征嗜醋芹”估计也是西芹吧?西芹与肉搭配也很常见,西芹牛柳(西芹炒牛肉丝)就是一道很不错的菜。
芹菜具有除腥提香之功效,如与荤物搭配,烹饪时料酒都可免了。腌制烧烤用的羊排牛排,用芹菜、洋葱作为除腥佐料,胜过黄酒、啤酒。
在袁枚老先生记载的素炒芹菜中,与笋搭配似乎也有不妥,两者均为生涩食材,一起素炒,何以入口?如焯水去涩后再炒,则失去其原有的野味。
至于野生水芹,我觉得还是要用肉炒的,五花肉为佳,最好是春天里刚晒好的腊肉,可对冲野菜的青涩味。即使清炒,或与辣椒、香干等蔬菜搭配,也需要一点猪油来催软。
水芹叶子包春卷可不羼荤物。春卷在油煎过程中,高温的菜油能降服芹菜的野性,而保留了野菜的清香。这一点,用芹菜叶子比芫荽更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