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基富
2023年工作回顾
一、坚定履行服务大局检察使命,展现护航发展新作为
为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落实“政法护航专项行动”,以检察履职助力优化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惩各类侵企犯罪53件,对11家“空壳公司”进行专项治理。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建成市级第三方专业人员库,督促4家涉案企业落实合规整改。市院对市高新区63家规上企业实现走访全覆盖,民营企业家直接约见检察长210次,帮助解决实际问题30个。组建“巾帼护企服务队”,设立护企工作站,女检察官护企工作被《检察日报》报道。
为创新创意注入法治动能。会同法院、公安、市监等部门建立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指定徽州区院集中管辖案件,成立知识产权办公室和专业办案团队。依法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20件61人,同比上升475%。针对市高新区某规上企业涉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市院积极对接上海市检察机关,共同搭建平台力促刑事和解,历时三年,最终一揽子解决争议问题,让企业安心经营。
为秀美之城增添法治底色。依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类犯罪99件133人。办理生物多样性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10件,助力“加拿大一枝黄花”等外来入侵物种防治。深化拓展“河(林)长+检察长”等协作机制,休宁县院设立“新安源生态检察官工作站”,黟县院成立“两山转化”综合司法保护实践站。积极探索生态修复新路径,率先在全省市级层面与林业部门建立“生态检察+碳汇赔偿”机制合作协议,办理碳汇赔偿案件2件。
为廉洁黄山筑牢法治屏障。协同完善监检衔接机制,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工作实现新突破,起诉职务犯罪22件22人。市院设立检察侦查部门,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3件3人,维护司法公正。
二、切实扛起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检察责任,肩负护安维稳新担当
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突出惩治严重影响社会安定和人民安宁的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盗抢骗、危害公共安全等犯罪550件891人。贯彻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部署,扎实开展涉黑涉恶全量线索起底清仓攻坚行动,起诉涉恶案件5件24人,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7件,推动行业治理。屯溪“吞铁丝案”走进央视《今日说法》。依法护航金融安全,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5件14人,起诉洗钱犯罪5件5人,追赃挽损4150万余元。
协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深化落实“府检联动”机制,召开“府检联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协作机制40项。“府检联动”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扎实开展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督察监督行动,依法稳妥督促政府主动履约践诺18项,累计兑现资金97.07万余元。聚焦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等领域,探索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制发检察建议14件,督促依法行政。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案件44件,制发检察意见书106件,坚决防止“不刑不罚”。
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平均适用率93.66%,不捕率38.28%,不诉率22.79%,尽可能减少对抗、增进和谐。积极探索轻罪现代化治理,建立赔偿保证金提存、检察意见衔接机制,同步做好“不起诉+”文章。歙县院成立“益路蓝光”全省首个罪轻不起诉法治教育基地,48名轻罪志愿者完成社会公益服务后被决定不起诉,依托“法治+德治”力量降低犯罪嫌疑人再犯风险。
竭力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深化“温暖控申”亮面建设,办理的533件信访案件“件件有回复”,七日内程序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100%。充分运用检察长接待日、领导包案、检调对接、检察听证等方式法治化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攻坚,化解率100%。祁门县院入选全市“枫桥式工作法”单位。
三、自觉践行人民至上检察初心,凸显保障民生新成效
用法促推乡村振兴。守护沃土良田,落实“田长+检察长”等机制,依法办理涉农用地保护案件17件。持续开展“检察蓝”协助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支持农民工起诉107件,帮助讨薪183.8万元。
用心呵护孩子成长。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4件57人,综合履职25件。建成“新安春蕾”等5个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督促问题家长“依法带娃”。黄山区院联合区教育局向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教师进行表彰奖励,系全省首例。
用力守护美好生活。积极参与网络空间治理,重拳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310件535人。从严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起诉5件7人。严惩食药品领域犯罪38件70人,立公益诉讼案件20件。联合邮政部门开展平安寄递专项行动,办理寄递类案件20件78人,共护小包裹里的大安全。
用情办好为民实事。建立“公益诉讼检察+12345热线”信息共享协作机制,以“检察服务+政务服务”新模式促进群众有感的民生问题切实解决。深化“护航民生民利5+N”专项活动,通过检察履职切实维护妇女、老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落实应救尽救,对65名因案受困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113.44万余元。
四、着力答好维护公平正义检察答卷,实现监督质效新跃升
刑事诉讼监督质效双升。全面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监督效能大幅提升,4项核心业务数据位列全省前三。侦查活动违法监督率21.16%,同比上升4倍,采纳率100%。提出抗诉9件,采纳率85.71%,提出纠正审判活动违法16件次并被采纳。对歙县、休宁县看守所开展巡回检察,提出纠正意见8件。联合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行动,督促6个执法司法不规范问题整改到位,防范脱漏管和重新犯罪。
民事检察监督精准开展。扎实开展民事检察质效“攻坚年”活动,针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8件,采纳率100%。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依法抗诉或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采纳率100%。力促“事结法结心结”一起解,引导当事人和解4件。向虚假诉讼亮剑,市院和黄山区院参与的“7·26”虚假诉讼监督专案办案团队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
行政检察监督打开新局。受理各类行政监督案件48件,强化对行政生效裁判、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推进国土国财等领域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监督5件,提出检察建议5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22件,着力破解“案结事不了”。4名外籍人员冒用身份虚假婚姻登记引发行政争议,检察机关主动作为,督促及时依法撤销婚姻登记。
公益诉讼检察拓展做亮。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91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50件,绝大多数公益受损问题在诉前得到解决。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97件,检察机关诉讼请求均获得法院支持。
五、加快建设高素质现代化检察铁军,迈出自信自强新步伐
以主题教育筑牢政治忠诚。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高位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形成调研报告7篇,建章立制6项,切实将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的实际成效。
以品牌创建激发队伍活力。大力推进“亮检行”党建业务“双融双促”工程,“亮检行”品牌聚合效应不断催生。借力检校合作,举办岗位练兵、青年干警讲微党课等活动,为队伍专业能力蓄势赋能。发挥榜样力量,选树“亮检之星”、争创党员先锋岗等,激励担当实干、奋发向上。“亮检行·党建业务双融双促”党建品牌获评全省第二届“一支部一品牌”百优案例。
以守正创新夯实基层基础。调整配备两级院领导班子7人次,市院遴选、交流、晋升干部17人次,队伍结构更加优化。歙县院“蓝护新芽”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文化品牌;黟县院“作退一步想、促进一步为”工作法入选省院2022年度基层院建设工作品牌。推进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创建的2个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在全省检察机关竞赛中获奖,并被推广应用。
以从严治检锤炼过硬作风。压紧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持续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严格依据权力清单和议事程序决策。认真贯彻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抓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逢问必录已成铁规矩。
2024年工作安排
一是以更高站位加强政治建设。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引导全体检察干警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坚持一切“从政治上看”,融合推进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检察工作始终。
二是以更强担当服务中心大局。主动服务“七个强市”奋斗目标,扎实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黄山、法治黄山建设。围绕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秀美黄山建设等中心工作,全面深化落实“府检联动”机制,持续优化升级检察供给,更有力护航高质量发展。
三是以更实举措增进民生福祉。主动适应人民群众法治新需求,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认真办好民生小案,强化特殊群体权益保护,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四是以更高标准强化法律监督。持续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检察履职办案基本价值追求,坚持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同步履职,全面推进“四大检察”办案监督机制现代化,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驱动法律监督提质增效。
五是以更严要求推进自身建设。深化“亮检行”检察品牌建设,坚持不懈提升队伍素能、夯实基层基础,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持续锻造“忠专实”“勤正廉”的黄山检察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