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是否要承担女婿赌博所欠的债?
日期:01-29
我要说
许先生(化名):女婿染上赌博后,女儿的家庭都要被他拖垮了。我想借贵报一角,劝诫大家远离赌博,珍惜家庭。同时,作为父亲,我担心假如女儿走到离婚这一步,赌博所欠的债务是否会连累到女儿?
我来办
律师: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无需承担。
记者调查
1月25日上午,屯溪区居民许先生反映,自己的女儿和女婿婚后感情原本还不错,育有两个孩子,应该算是一段幸福的婚姻。但四五年前,女婿染上赌博恶习,想着靠赌博不劳而获,结果欠下一堆债务。后来,女婿因赌博受到处罚,也被单位辞退了。“赌博就是‘吸钱’的无底洞。女婿染上赌博后,女儿的家庭都要被他拖垮了。在这里,我想借贵报一角,劝诫大家拒绝任何形式的赌博,珍惜家庭珍惜生活。”许先生说,女婿曾向女儿许下不再赌的承诺,但没想到,女婿两个礼拜前又瞒着妻儿到外省去赌,结果被外地公安行政拘留了10天。这一回,女儿说日子真的过不下去了,前几次赌博欠下的债务,在亲家的帮忙下,好不容易还得差不多了,这次估计又有新债上门。许先生说,作为父亲,其现在最担心的是,假如女儿走到离婚这一步,亲家又无力帮忙还债,是否会连累到女儿,让她承担那些欠条赌债?
1月25日下午,安徽哲启律师事务所王祁林律师就此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法律实践中,比如做生意,夫妻一方有5000元以上的大额转账都需要明示,否则一方发现都有权追回。”王祁林说,像许先生的女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对外借债用于赌博,当然属于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情形,并且许先生的女儿对此并不知情,故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属于其女婿的个人债务,应由其自行偿还。
·姚大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