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民警查获一起电动三轮车违规载有3人的交通违法行为。随后,在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的同时,对该起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6月30日傍晚,该支队直属二大队三中队民警在屯溪区黄口桥北端附近的十字路口执勤时,突然发现一辆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货厢上搭乘了3人,且包括驾驶人在内的4人皆没有佩戴安全头盔,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经询问,该车驾驶人称其经不住熟人劝说,便图一时方便,用三轮车载人回家,没想到途中被民警查获。
“三轮车是载货而不是载人的,一旦载人发生交通事故,乘坐人极易被甩出车外,遭受非常严重的伤害。我们呼吁共同抵制三轮车违法载人行为,切实做到安全守法出行。”随后,民警对该三轮车驾驶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向其讲解三轮车违法载人的危险性和危害性,同时向乘车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让驾乘人员认识到错误,驾驶人也接受了处罚。
另外,民警还表示,针对三轮车违法载人的违法行为,他们将继续加大查处力度,形成常态化严管态势,为群众出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姚大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