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说
黎女士:今年4月30日,家里买了一辆锂电电动自行车,发现制造日期为2021年4月,因此怀疑所购车辆实为一辆旧车、库存车,现要求商家同意退车并全额退款。
我来办
屯溪区市场监管局:经调解,商家同意退车并全额退款。
记者调查
日前,黎女士告诉记者,她是屯溪区黎阳镇居民,因新置房屋装修,需要经常骑车跑这跑那。今年4月9日,在上海工作的女儿趁着回家,要给父母买一辆新的电动车,还特地和母亲来到滨江中路一家车行,选中一款小牛智能锂电电动自行车,车身为绿色。后听说“五一”期间有促销,便对该款车型拍照留存,以便到时购买。
4月30日下午,黎女士和女儿去该店买车,老板向她们推荐一款车身为红色的小牛智能锂电电动车。黎女士和女儿被说动心,当场付款买车,车价3999元,后备箱80元,总计4079元。付款成功后,老板要求留下身份证复印件,说帮忙办理行驶证。因对新车功能不熟,黎女士叫来老伴,让他把车辆骑回家。她和女儿也随即离开,“连发票都没有要就回家了”。
购车次日,黎女士骑着这辆新购的电动自行车,带上家里的小孩去市科技馆。她发现稍微有点坡车子都上不去,因而怀疑是一辆旧车。随后拨打热线反映情况,并拨打电话联系交警部门,请求交警停止给这辆车上牌。她告诉记者:“当时交警问我有没有产品合格证,我回答商家没有给我合格证。第二天我们就去店里拿回一张皱巴巴的合格证。”
在黎女士提供的产品合格证翻拍照片中,记者注意到,制造日期为“2021-04-19”。黎女士认为,她们用新车的价格买了一辆库存旧车,有被骗的感觉。“一般情况下,商家出售库存车只有两种情况:一是降价出售;二是隐瞒车况,不告知真相,欺骗消费者。我属于第二种情况。”
之后,黎女士找到新购车辆的电池编号,电话联系电池生产厂家,得知电池确由该厂生产,生产日期是2021年4月,与合格证相关信息相符。“厂里的人还告诉我,电池保质期3年。正常情况下,超过3-6个月的,商家不会卖。如超出日期,只能降价出售。”黎女士说。
在随后的投诉中,黎女士提出无理由退车退款的诉求。就此,屯溪区市场监管局在一份答复中称,2023年5月1日、5月4日,黎女士两次通过12315平台投诉;5月5日,黎女士通过12345平台投诉,投诉上述车行销售车辆为接近报废车、库存车、试驾车。该局接到投诉后,及时组织开展调查取证。该车行表示产品无质量问题,可以协商退款70%,但黎女士要求退全款,未能达成调解协议。
6月28日下午,市市场监管局、屯溪区市场监管局等再次组织调解,听取当时双方事实陈述,并依法提出调解建议。该车行同意接受黎女士的诉求,并商定次日上午退车退款。黎女士表示满意。
·许 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