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规范中心城区停车场服务收费标准
日期:06-20
本报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我市停车秩序,全面治理停车服务收费不合理等行业乱象,提高停车场管理水平,我市决定自6月15日至7月底,开展为期50天的中心城区停车场服务收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专项行动方案,本次整治范围包括中心城区(含高新区)路内停车位、公共停车场和配建停车场等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停车服务设施,重点围绕“停车收费不合理、违规设置停车场、违规占用停车位、重点区域停车场建设、常态化共享单位内部停车场”五个方面,分类开展整治行动。
针对停车收费不合理现象,方案明确在现有收费标准只降不升的基础上,通过延长免费停车时长、降低收费标准、降低最高限价和优化收费计时单位,全面治理停车收费不合理现象,全面治理不明码标价、恶意抬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其中,政府、国企产权停车场全面实行政府定价,免费停放时长不少于30分钟,每小时收费标准不高于5元,计时单位不超过30分钟,每日限价不高于30元;黄牌车辆、大型车辆收费标准上浮不超过50%;社会产权停车场全面实行收费备案制,免费停放时长不少于30分钟,每小时收费不高于5元,计时单位不超过30分钟,每日限价不高于35元;黄牌车辆、大型车辆上浮不超过50%。我市将制定标准统一的收费公示牌参考样式,规范公示收费标准、管理主体和投诉渠道,查处不明码收费等违法行为和擅自抬高收费标准、利用景区景点等优势地段高额收费等乱象。
针对违规设置停车场等行为,我市将对中心城区315处停车场全面实施备案管理,中心城区(高新区)所有停车场需在7月10日前完成备案,提交停车场权属证明、经营资料、收费标准,资料不全、权属不清的停车场将被依法取缔;我市还将依据各停车场备案资料开展现场核查,明确地块产权、规划用途,重点整治侵占公共空间违规划设停车场、未经批准利用公共开放空间私设停车场并收费的行为;同时结合《安徽省废弃汽车治理工作方案》开展废弃汽车清理及占用停车位整治,全面清理占用停车泊位、私设地桩地锁、使用杂物占用停车位、企业经营长期占用公共泊位等违法行为。
此外,我市将重点围绕河街-老街等屯溪停车泊位紧张区域,加快枫树巷地块(原中医院)、延安路原区公安局地块、一水厂地块等停车场建设,缓解区域停车泊位紧缺问题;在前期开放24家单位536个停车泊位的基础上,继续大力推进中心城区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开放共享,做到应开尽开,将开放情况列入文明单位考评内容,并同步引导非公企业内部停车场错时共享,扩大共享范围。 ·汪 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