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屯溪区税务局催告书送达公告
日期:04-08
黄山永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134100079641024X7):
因与你单位联系未果,无法以直接、邮寄、留置等方式送达《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屯溪区税务局催告书(屯税强催〔2023〕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采用在办税服务厅张贴公告和媒体公告方式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屯溪区税务局催告书(屯税强催〔2023〕1号》)。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屯溪区税务局催告书(屯税强催〔2023〕1号)》
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屯溪区税务局
2023年4月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