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说
屯溪区一居民:我居住在屯溪区栢景雅居小区一带,家有新生儿,不知在哪儿可以办理上户口?需要带什么材料?
我来办
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在我们窗口即可办理户口登记,需要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
记者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近日,一名自称居住在栢景雅居小区一带的女士通过“我要说”平台咨询,家里新添的小宝宝现在需要上户口,不知道去哪儿办理?需要携带什么材料?
记者了解到,根据最新版的《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婴儿出生登记实行随父随母自愿原则。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父亲、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向父亲或者母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记者联系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一名工作人员,其表示,如果是屯溪区居民,可携带户口簿、婴儿父母亲的结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上的信息与父母亲身份证信息要对应起来。新生儿需要有监护人,上户口至少要与父母亲中的一方户口登记在一起。还需要携带办事人的身份证。办理地址在屯溪区滨江东路8号黄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的公安窗口。
·许 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