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黎小强
“三八”维权月期间,歙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3位“知心姐姐”的笑脸像花朵灿然开放,温馨话语似春风荡漾心头。她们,是来自歙县法院的法官助理。凭借着过硬的业务素质、丰富的办案经验,她们与县委政法委妇委会、县妇联对接后,积极参与婚姻家庭纠纷的调解,规劝双方珍惜缘分、解开疙瘩,为深受家庭矛盾困扰的姐妹送去贴心服务。
如何用法治力量呵护广大女同胞的笑脸?上述一幕即是一抹亮彩。近年来,我市法院高度重视妇女权益司法保护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特别是妇女群众对司法的多元需求和期待,妇女维权工作答卷更不俗,成绩更闪亮。2020年以来,全市法院依法审理拐卖、性侵、强奸、强迫卖淫、虐待等严重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的犯罪案件70件,受理各类家事案件7104件,结案6921件,调解率54.78%。全市法院共有8个集体、11名干警获得市级以上表彰,涌现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个人”“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安徽省三八红旗集体”“黄山市三八红旗手”等一批先进典型。
为“她”打造专业 “智囊团”
路遥期骏马,射雕盼良弓。构建专业团队,是维护妇女权益的关键。对此,黄山法院孜孜以求。
黟县法院成立首个“三八”红旗集体工作室。该团队成员26人,由刑事、民事、立案、行政、执行等部门女干警组成,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新女性精神,秉持“坚守初心、巧用慧心、聚力齐心、倾注匠心、温情暖心”五心工作理念,聚焦审判执行主责主业,着力开展多元解纷、法治宣传、志愿服务、关爱儿童等活动,展现巾帼风采,赋能妇女事业。
祁门县法院成立“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女子合议庭”“家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领导小组”,与妇联、社区、司法等单位构建联合工作机制,聘请家事案件调查员14名、调解员25名、心理咨询师和心理疏导员10名,妥处妇女儿童维权案件。
一域之光,窥全局精彩。我市法院搭建家事审判法庭、少年法庭、女子合议庭、“三八”红旗集体工作室等专门审判机构13个,选派热爱且具备丰富家事审判及调解经验的法官,组建家事审判团队,为妇女群体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吸纳59名熟悉家事纠纷特点的教育工作者、心理咨询师任人民陪审员,将教育引导、释法明理贯穿案件处理始终;通过“订单培训”、网络教学等方式,组织干警参加心理学、社会学等培训514人次,与德国黑森州法院交流家事审判经验;积极建设符合家事审判特点的审判庭,打造“同心桌”审判台,助当事人消除对立情绪,借助楹联、名言警句、传统美德故事等文化载体,让家事法庭融入家的元素、和的文化,建设家事调解室、单面镜观察室、心理辅导室、母婴室等配套设施17个,以柔性诉讼环境传递司法温暖;健全体制机制,联合市妇联,制发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意见,细化家事调解员、家事调查员、心理辅导员工作规程,推行离婚证明机制,精心设计与裁判文书具相同法律效力的离婚证明书,只记载当事人身份信息、裁判文书案号及生效时间,并配法官寄语,既保护当事人隐私,又彰显人文关怀。
搭起藤架让阳光照耀,引来碧水把“她”浇灌。有了专业“智囊团”,维护妇女权益就有了绵绵不绝的雨露甘霖。
为“她”撑起法治 “保护伞”
雨中撑伞,雪中送炭。全市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切实审理好涉妇女权益的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案件,确保维权及时、保障有力。
时间回溯。
在黄山区,黄某梅与黄某发系同胞兄妹,父母共生育7个子女,父母去世早。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该户分山林时有7口人,以黄某发为户主登记。2020年,因建高铁,需征收该户山林地7余亩,土地补偿款26万余元,青苗补偿款1.2万余元,合计补偿27万余元,全部发放给黄某发。黄某梅认为,该山林地由7人共有,应按七分之一分配。同时,父亲的份额应由7人平均继承。经多次协商,补偿款分配事宜无果。最终,黄山区法院依法判决黄某发支付黄某梅林山补偿款3万余元,有力维护外嫁女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在徽州区,申请人小珍与被申请人小明系同居关系,育有二子。分手后,小明多次因养育子女、返还钱财等事宜与小珍发生矛盾,并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官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但小明仍通过电话、短信、上门吵闹等方式,骚扰、威胁、恐吓小珍。当地派出所民警屡次教育、警告,村委会工作人员上门调解,小明不思悔改,被处以行政拘留。小珍及家人身心承受巨大压力,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2022年11月9日,徽州区法院依照民法典、反家庭暴力法及新规,依法作出禁止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及其家属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以及侮辱、诽谤、威胁申请人及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保护令。
在屯溪区,公安机关申请调档,涉及一拐卖妇女案。该案件卷宗存档距今近20年,借阅申请人也未提供当事人准确信息。法院档案管理员通过档案管理系统无法查找,遂借助诉讼案件手工目录索引工具,经大量案件信息比对、精准定位,最终从档案库中调阅相关卷宗。
一幕幕镜头,彰显守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殷殷之情。近年来,我市法院从严打击拐卖、性侵、强奸、强迫卖淫、虐待等严重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的犯罪;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妥善处置婚姻家庭、赡养抚养、遗产继承及劳动争议等纠纷;依法审理农村土地纠纷案件,保障农村离异、丧偶、外嫁女土地和财产权益;维护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合法权益,依法适度照顾女方当事人;通过行政监督,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劳动和社会保障权利;强化涉妇女案件执行力度,开辟执行绿色通道,提供司法救助;会同公安、民政、妇联等部门,建立人身安全保护令执行联动协作机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13份,旗帜鲜明反对家庭暴力;聚合“法治化+徽文化”,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作退一步想”、孝悌和合等徽文化理念融入家事审判。
愿将腰下剑,直为斩楼兰。有了法治“保护伞”,广大妇女拥有一片艳阳天。
为“她”延长司法 “服务链”
延长司法“服务链”,画出最大同心圆。全市法院把妇女权益司法保护工作向前向后延伸,通过加强法治宣教、判后跟踪回访等方式,织密织牢护“她”司法网。
黄山中院依托微信公众号、法院官网、抖音等平台,大力宣传“民法典婚姻家庭篇”等法律知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聚焦女员工孕期、哺乳期劳动权益保护,自编自导普法短视频并公开发布,让文本上的法律法规“动起来”“活起来”。充分发挥司法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发布涉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权利、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婚姻家庭权益等典型案例,引导广大妇女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线上普法活动内容丰富,线下普法宣传也精彩纷呈。我市法院选取赡养、抚养、继承等方面纠纷,深入农家小院、田间地头公开开庭审理,让每次家事纠纷审理都成为一堂“家门口”的法治公开课。结合妇女节、反家暴日等时间节点,开展送法进乡村、进社区等活动200余场次,广泛宣传婚姻法、反家暴法等法律法规,接受群众咨询4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3万份,引导人民群众特别是妇女群体增强法律意识、敢于依法维权。
做好普法宣传的同时,我市法院持续深化判后跟踪回访,最大限度维护妇女群体的合法权益。
龙某因丈夫黄某染赌博恶习,向黟县法院起诉离婚。法官审查认为暂不符判决离婚条件,遂给予双方离婚冷静期,后组织调解,黄某多次表示痛改前非。经劝导,龙某同意撤诉,但仍心怀芥蒂。心结并没完全打开,判后答疑、跟踪回访尤为重要。“叶法官,案件都结了快两个月了,我们还跑那么远,有必要吗?”书记员小王问道。“这对夫妻本身没有大矛盾,只要她丈夫不赌博,婚姻可以挽救,何况小孩还小,我们这次去就是要再督促提醒一下!”第二天,黟县法院干警驱车前往杭州,回访当事人。
点点滴滴播撒阳光,经年累月铸就美好。如今,这里春风沉醉,这里绿草如茵,这里山花烂漫,这里欢笑丛生。我市法院如一缕春风,将春天的爱意,吹进“她”的心田。
本版责任编辑:高 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