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去: 丁必勇的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刘良奎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梅务有的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
丁必勇的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刘良奎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梅务有的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