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鸠江经济开发区内总部经济园地块上目前存在一处遗留的施工工棚(含活动板房、楼梯、走廊等临时设施)。该施工工棚长期无人管理维护,年久失修,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同时,部分设施超出已发证地块,侵占园区公共土地。
我委现发出限期拆除公告,望搭建单位或个人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自行拆除上述工棚,或至我委当面进行沟通协商。逾期我委将予以拆除。
拆除所产生的人工、运输、清运等全部费用,以及因拆除产生的全部后果,均由搭建人承担。
联系人:张伟,联系电话:0553-5968316。
特此公告。
安徽芜湖鸠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