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任命: 盛翠红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赵青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时钟亮为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决定免去: 胡俊生的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盛翠红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赵青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时钟亮为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决定免去:
胡俊生的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