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部门提醒 企业尽快完成年报申报
日期:05-22
本报讯(记者 程中玉 汪潜)近日,芜湖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提醒,敦促全市范围内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个体工商户,于6月30日前完成本年度的企业年报申报工作,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后果和信用损失。
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市场监管部门对未依法按时提交年报的市场主体将采取严厉措施。具体而言,逾期未报的企业将面临最高1万元的罚款处罚。此外,这些市场主体还将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情节严重者更将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相关信息将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全社会公开。
被公示的市场主体将在多方面受到严重影响,包括但不限于融资贷款、项目投标、政策优惠、商业合作以及获得荣誉等,均将受到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这一举措旨在进一步强化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针对因往年未报年报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 市场监管部门表示,这些企业可通过补报未报年度的年报,并联系属地市场监管局申请信用修复,以恢复其信用状况。同时,对于长期停业未经营的企业,市场监管部门建议其主动向市场监管登记部门申请注销登记,以避免因失信行为带来的潜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