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法院审结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
日期:03-19
本报讯(记者 承孝安)依托网络平台低价走量的“爆款品牌手套”,背后竟是一条分工明确的制假售假产业链。近日,经开区法院审结一起假冒OAKLEY(欧克利)注册商标案,被告人田某委托王某、袁某夫妻生产假冒品牌手套,并通过1688网店销售,三名被告人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适用缓刑,并处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7月至2021年7月,被告人田某在未取得OAKLEY商标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为牟取非法利益,提供正品样品,委托王某、袁某夫妻生产假冒该品牌手套。王某夫妇按订单生产假冒手套15000双,全部售予田某,销售金额156978元,非法获利30000元。田某通过其1688网店对外销售,累计售出14633双,销售金额212348元。
2023年5月至6月,侦查机关在田某经营场所及王某夫妇的手套厂内,查获大量待售假冒手套及生产工具。经商标权利人鉴定,涉案产品均为假冒商品。公诉机关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对三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案发后,三名被告人积极认罪悔罪、退赔退赃,田某赔偿被害单位20万元并退缴违法所得5万元,王某、袁某共同赔偿10万元并退缴违法所得3万元,最大限度挽回了权利人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三名被告人未经注册商标权利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分工协作生产、销售假冒产品,其行为均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系共同犯罪。被告人王某构成自首,田某、袁某构成坦白,三人均自愿认罪认罚,且积极赔偿、全额退赃,依法可从宽处罚。综合全案情节,法院依法判处三人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至一年十一个月不等,均宣告缓刑,并处罚金。
法官提示,当前网络售假呈现“委托生产—线上分销”链条化特征,隐蔽性强、危害范围广。商标权受法律严格保护,制假售假必将受到法律惩处。电商经营者应诚信合规经营,消费者网购品牌商品需选择正规授权渠道,警惕低价“爆款”,发现假冒行为及时举报,共同维护良好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