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杨基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25年主要工作回顾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要求,狠抓工作落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经过“十四五”时期的砥砺奋进,芜湖检察高质量发展的根基更加坚实。
一年来,办理各类案件12817件,6件案件入选全国典型案例,14件案件入选全省典型案例。扫黑除恶、信访法治化、队伍建设等17项工作在省级以上会议作经验介绍,46个集体和个人获省级以上荣誉表彰,其中镜湖区检察院汤恒明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市检察院任婕荣获“安徽青年五四奖章”。
一、锚定服务中心大局,在维护稳定、护航发展中强化履职担当
紧紧围绕市委“现代化省域副中心”“六个之城”建设目标和省检察院“三增一上”工作要求,依法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高水平安全和高质量发展。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聚力推进平安芜湖建设,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等暴力犯罪92人。着力防范重大风险,起诉危害金融安全、公共安全犯罪720人。宽严相济惩治刑事犯罪,批准、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184人,提起公诉3709人,不批捕748人,不起诉544人,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3537人,一审服判率98.65%。全链条惩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起诉398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打准打实,起诉涉黑恶犯罪111人。南陵县检察院攻坚办理“8·11”涉黑案,20名被告人全部认罪认罚,该案庭审获评全国“优秀公诉庭”。着力推进法治芜湖建设,深化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监督衔接,加强府检联动,与市司法局会商制定16项工作要点,推动执法司法同向发力。综合运用以案释法、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等方式,大力推进“八五”普法。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实现入驻县级综治中心全覆盖,就地联合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依法打击扰乱社会秩序等违法信访行为。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医疗、殡葬等行业监管薄弱环节,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42件,取得“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积极成效。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整治市场经济秩序,审查起诉合同诈骗、串通投标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48人,全力护航“双招双引”和重点项目建设。落实一视同仁对待、依法平等保护要求,起诉侵企犯罪130人,办理涉企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66件,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依法监督纠治违规“查扣冻”企业财产、涉企刑事“挂案”26件。深化知识产权综合履职,全力保障科技创新,依法起诉制假售假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36人,联合法院、市场监管部门共同聘任30名技术调查官,建立专家意见共享互认工作机制,构建知识产权“司法+行政”保护新格局。经开区检察院依托该机制办理李某某侵犯注册商标案,依法开展自行补充侦查,追加认定犯罪金额1414万余元。推深做实涉企检察服务,落实“企业家约见检察长”制度,发挥“经济园区法治副主任”作用,编发《法治体检手册》,深入企业“送法问需”152次,覆盖全市传统产业、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各类企业126家。
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监检办案衔接,完善提前介入工作,充分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责,依法审查起诉职务犯罪94人,其中原中管、省管干部4人。办理司法部原副部长刘志强受贿案,办案质效得到国家监委、最高检一致肯定。落实贪贿犯罪与洗钱犯罪“一案双查”,持续深化反洗钱工作,提起公诉8人。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审查起诉行贿犯罪20人。加大检察侦查力度,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6件6人,切实维护公正廉洁司法。
二、践行人民至上理念,在打击犯罪、落实保障中守护民生民利
紧紧围绕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持续深化检察为民办实事工作。
巩固“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成果。积极回应群众关心关切,起诉高空抛物、医保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22人,就消防安全、“二次供水”等问题提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147件。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监督活动,对销售假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7件,就执业药师人证分离、食品非法添加等问题,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6件,切实保障群众用餐用药安全。全力守护芜湖绿水青山,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16人,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32件。鸠江区检察院诉黄某等人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践行“两山”理念全国生态环境检察典型案例。持续打造“鸠鸣于兹·检心为民”温暖控申品牌,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办理群众来信来访896件,程序性回复率、办结率均达100%。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等“三类案件”92件,高位推动矛盾化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用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以“零容忍”态度依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140人。持续推进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起诉涉罪未成年人102人,对情节较轻、认罪悔罪的21人依法附条件不起诉,监督封存犯罪记录162人,助力“问题少年”走出迷雾、迈向晴空。坚持延伸履职,对案件反映的家庭问题,发出督促监护令59份,开展司法救助18人次;对涉及的社会层面问题,开展综合履职25件次,推动文身店、私人影院等违规接待未成年人问题系统治理。优化“芜未花开”品牌矩阵,充分利用已建成的5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1200余名学生走进检察机关“打卡”学习。深化法治副校长、法治进校园等工作,创作《西游普法》等法治新媒体作品17部,三山经开区等检察院多元开展情景剧、VR庭审等普法活动90次,覆盖师生2.8万余人,让法治种子在孩子们心中生根发芽。
全力维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深化“检察+工会”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协作机制,起诉恶意欠薪犯罪4人,以支持起诉方式助力劳动者和新就业群体讨薪634万余元,温情守护每一个“小家”安“薪”无忧。强化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权益保障,围绕平等就业、养老服务和无障碍设施建设等开展监督,立案办理相关案件51件。携手市侨联建立检侨合作机制,高质效办好涉侨案件。加强军人军属、英雄烈士权益司法保护,办理相关案件6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发放救助金223万余元,纾解涉案困难群众“燃眉之急”。完善“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协作机制,移送社会救助线索30条,推进“当下救”与“长久助”深度融合。
三、聚焦检察机关定位,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中维护公平正义
紧紧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认真落实“强化检察监督”重要要求,努力实现“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刑事检察向优提质。有效运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提前介入243件,自行补充侦查570件。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无监督立案后不起诉、被判免予刑事处罚和无罪案件。严格刑事抗诉启动程序,坚持上下联动审查,精准提出抗诉意见,审判监督质效稳步提升。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开展社区矫正专门巡回检察,发出纠正意见33件,整改率100%。湾沚区检察院办理社区矫正对象胡某减刑监督案,围绕案涉发明专利,全面核查专业能力、贡献程度,监督推动依法认定“重大立功表现”。
民事检察向深拓展。用足用好调查核实权,对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8件,对不符合监督条件的157件案件,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深入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监督纠正“假官司”5件,同步加强深层次违法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权威。繁昌区检察院办理涉二手抵押车虚假诉讼案,开展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执行监督6件,移送省内外线索823件。扎实开展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活动,提出检察建议102件,助力解决“执行难”问题。
行政检察向实深化。扎实开展高质效办好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攻坚行动,受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7件,提出抗诉2件均获改判支持,同步加强对行政审判、执行活动监督。深入开展社会保障领域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0件,推动解决社保欠缴、工资拖欠等问题。在履职办案中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5件,促进依法行政。加强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严格审查刑事不起诉案件,对确有必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向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意见242件,督促落实行政处罚275人。
公益诉讼检察向好奋进。聚焦法定领域,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80件,提出检察建议501件,行政机关整改率99.2%。进一步落实以“诉”的确认推进公益保护,提起民事、行政公益诉讼62件。积极开展“守护徽风皖韵 助力文旅融合”、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等专项监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7件。招募“益心为公”志愿者辅助检察公益诉讼办案,加强代表委员意见建议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转化,构建公益保护新格局。无为市检察院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合力追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900余万元,该案入选最高检、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的典型案例。
四、突出政治建检业务强检,在固本培元、创先争优中积蓄发展动能
紧紧围绕“五个过硬”要求,不断强化检察机关自身建设,以更高标准锻造检察铁军。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一体推进13项重点工作任务,持续深化为基层减负。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市委、省检察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51件。守牢意识形态领域阵地,讲好检察故事,在光明日报、检察日报等国家级主流媒体宣传发稿48篇。高标准抓实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强化党建引领,镜湖区检察院“镜”心尽益品牌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典型事例。
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管检治检主体责任,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制定《加强会商机制建设工作办法》,会商研判8次,共同发力形成严抓严管常态。建立廉洁风险防治“八步强责”机制,排查廉洁风险点11个,制定防范措施39条。全面贯彻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深入开展“践行八项规定精神 强化政法履职担当”专项整治,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常态化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推动廉政警示教育入脑入心。
积极稳妥落实检察改革。严格遵循司法规律、尊重办案实际,建立市级院“季分析”、基层院“月讲评”机制,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以内部监管促推办案质效提升。围绕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严格执行办案职权清单,分级分类开展案件质量评查4316件,对评定的瑕疵案件启动检务督察程序,倒逼检察权规范运行。强化“数”“智”赋能,全年应用大数据模型办案1091件,创建大数据模型20个,在全国推广应用1738院次,其中市检察院“诉判不一”刑事审判监督模型,在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业务竞赛中获评全国优胜模型。应用人工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办案1895件,一审公诉案件平均办案时长缩短至39.51天。
巩固提升队伍履职能力。扎实开展“素质能力提升年”活动,与安徽师范大学等高校加强检校合作,创新构建“学、研、练、赛”培养体系,深化“青蓝工程”人才培养。在全省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等业务竞赛中,18人次获得标兵、能手称号。坚持好干部标准,选准用好干部,激发队伍内生动力。实施文化育检工程,市检察院“铁画·铸检”、弋江区检察院“弋”江春水均荣获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文化品牌。注重出庭公诉能力“三促三提升”建设,组织示范庭、观摩庭等评庭活动57场,持续强化专业素能。
一年来,我们始终树牢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不断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检察实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情况;及时向市政协常委会通报工作,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意见建议。积极拓宽联络渠道,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工作、专题调研百余人次,办结意见81项。真诚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举办“‘典’亮生活”等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组织公开听证537件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729件次,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见。主动接受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依法运行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机制,积极构建良性检律关系,推动法治共同体建设。
过去一年,芜湖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离不开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离不开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是: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仍需走深走实;检察履职在服务发展大局、践行司法为民方面的实招硬招还不够多;法律监督质效仍需进一步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还需进一步巩固。对此,我们一定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发力解决。
2026年工作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围绕芜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法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深化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坚持以坚定之心、坚决之举铸牢政治忠诚。持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芜湖检察工作各方面、检察履职全过程。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自觉做到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统一。深化党建与业务融合,积极打造党建品牌矩阵,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效履职。
二、坚持以有力之为、有效之措服务高质量发展。牢牢把握职责使命,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服务更高水平平安芜湖建设。聚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民营经济促进法,立足检察职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企案件,以法治力量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积极融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加强职务犯罪检察,规范检察侦查,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
三、坚持以倾心之情、倾力之行厚植执政根基。依法守护群众美好生活,加强食品药品、社保医保、个人信息等民生领域司法保护,强化对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等特定群体权益保障,不断做实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积极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协同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四、坚持以聚力之势、聚智之策深耕检察监督。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更好服务法治芜湖建设。按照“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重要要求,深化法定领域案件办理,注重在审前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发挥检察机关在公共利益保护方面的独特作用。深化“数”“智”赋能,巩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研发应用成效,加强人工智能应用创新,更好助力高质效办案。
五、坚持以从严之态、从实之风锻造检察队伍。主动对标长三角先发地区,自觉拉高标杆,强化“青蓝工程”人才培养举措,充分发挥业务专家、标兵能手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队伍专业素能和履职实效。切实增强自我革命的自觉性坚定性,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检政治责任,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百舸争流千帆竞,无边胜景在前方。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决议,忠诚履职、实干担当,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芜湖篇章贡献更多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