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
日期:11-29
本报讯(记者 陈旻 张永胜)11月28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张峰出席会议并讲话,副主任程刚、王芳、奚南山、吴瑞新及委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韦秀芳,市监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由张峰主持,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和第1、2、3号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芜湖市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关于提请审议《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关于《芜湖市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关于《芜湖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有关人事任免的议案、报告。会后,进行了分组审议。
第二次全体会议由王芳主持,会议听取了各组审议情况汇报,表决通过了《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芜湖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决定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颁发了任命书,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认为,我市“十五五”规划编制广开言路、思路清晰、步骤扎实、举措务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对聚力打造“六个之城”、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芜湖篇章,具有重要意义。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即将召开的省委、市委全会精神,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划文本,跟进做好初步审查,确保体现时代特色、引领芜湖发展、顺应人民期盼。
会议指出,《芜湖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作为全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领域的首部地方性法规,有利于筑牢房屋使用安全防线,保障百姓安居,要抓紧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推进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立法,是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发挥人大主导作用,加强新兴领域立法的重要探索,要紧扣科学性、精准性、实效性完善草案修改稿,为首位产业高质量发展和世界著名汽车城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会议强调,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以高质量办好代表议案建议为抓手,积极回应群众意愿诉求,主动加强和改进工作,确保代表认可、人民满意。要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一体推进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和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做到“治已病”“防未病”相结合、“当下改”“长久立”相结合,适时开展“回头看”,切实将审计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